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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兴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1:35:37    发布:大学【xué】生【shēng】必备网      纠错

2024年兴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wén】为大【dà】家整理的是2024年兴安职业技【jì】术学院招生章程,主要包【bāo】含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招【zhāo】生【shēng】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guī】则、收费标准、奖【jiǎng】助学金【jīn】、学校地址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róng】,希望【wàng】对大家有所帮助。

兴安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为规范学院的招生工作,保证公平、公【gōng】正、公开地选【xuǎn】拔符【fú】合培养【yǎng】要求的学生,维护考生【shēng】合【hé】法权益,根据《中【zhōng】华人民共【gòng】和国教【jiāo】育【yù】法》和《中华人民共【gòng】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dìng】,制定【dìng】本章程。

学校全称:兴安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国标注册代码:12443

学校地址: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居力很镇永宁社区学院路。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招生专业及计划: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公布的招生专业及计划为准。

语种要求:外语只开设英语,其他语种慎报。

男女比例:不限。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jiàn】》中对各【gè】专业【yè】的要求执【zhí】行。学生入学后按规【guī】定【dìng】对其进行【háng】健康复【fù】查【chá】,如发【fā】现不【bú】符合《普通【tōng】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zhǐ】导意见》中体检要求或【huò】在体检表中未能真实反映出实际情况,弄【nòng】虚作假者,取消【xiāo】入【rù】学【xué】资格。

录取规则:

1.对【duì】思【sī】想政治品德【dé】考核合格【gé】、身体【tǐ】状况符【fú】合【hé】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录取时以【yǐ】投档分为排序成绩,采用【yòng】“专业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对在我院投档比例线上【shàng】且已【yǐ】经投档我院的考生【shēng】,按专业志愿顺【shùn】序,以投档【dàng】分从【cóng】高分到【dào】低分排序,在专业招【zhāo】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当所有专业志愿都录【lù】取完【wán】毕【bì】后,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jù】投档【dàng】分从高【gāo】到低【dī】排序依次调剂到【dào】其他【tā】未录取满【mǎn】额的【de】专业,不服从专【zhuān】业调【diào】剂的投档考生,学院将【jiāng】予以退档处理。

2.对思想政治【zhì】品德【dé】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录【lù】取以【yǐ】投档【dàng】分为【wéi】排【pái】序成绩,采用【yòng】“分数清”的方【fāng】式录取,即在同一个学【xué】校【xiào】志【zhì】愿【yuàn】中,按照【zhào】“分数优先”的【de】方【fāng】式安排专【zhuān】业,专业之间不设专业志愿【yuàn】级差【chà】。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yuàn】都无法【fǎ】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diào】剂的【de】考生,调剂【jì】到其他【tā】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diào】剂的投档考生,学校【xiào】将予以退档处理。

3.平行【háng】分考生【shēng】录取:对于已投档考生排序【xù】成绩相同时,首先【xiān】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guān】优先录【lù】取政策;其次对文科、蒙授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蒙古【gǔ】语文甲或朝鲜【xiān】语文,下【xià】同)、文科综合、文【wén】科【kē】数学单【dān】科【kē】成绩择优录【lù】取;对【duì】理科、蒙【méng】授【shòu】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xué】、理【lǐ】科综合、语文单科成绩择优录【lù】取;对体育类考生,依次按【àn】文化课总分【fèn】、语文、文【wén】科综合【hé】或理科综合【hé】、外语【yǔ】、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单【dān】科【kē】成绩择优录取;对高等职业院【yuàn】校对口【kǒu】招收【shōu】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各科类【lèi】考生,依次按高【gāo】职专【zhuān】业【yè】课综合、高职语文、高职【zhí】数学、高【gāo】职英语单【dān】科成绩择【zé】优录取。

4.招生【shēng】条件和加分政【zhèng】策按照国家和各省【shěng】(市、自治区)有【yǒu】关招【zhāo】生工【gōng】作的文件精神【shén】执行。

资助政策:

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1、设立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及国家【jiā】助学金(一等4300元【yuán】、二等3300元、三等【děng】2300元【yuán】)。

2、自治区奖学金6000元、自治区励志奖学金4000元。

3、乌兰夫奖学金每人每年【nián】10000元、筑梦奖学金每人【rén】每年【nián】4000元。

4、有国家开发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办理的生源地助学贷款。

5、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项目。

6、大学毕业生村官学费代偿资助项目。

7、孤【gū】儿、低【dī】保户家庭的【de】学生向【xiàng】当地教育局【jú】助学管理中心申请每年每生补【bǔ】助6000元。

收费标准:学【xué】生入学须缴【jiǎo】纳学费、住宿费,收【shōu】费标准以【yǐ】内蒙古自治区价格主管部【bù】门公布【bù】的标准【zhǔn】执行【háng】。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种类:兴安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联系电话:0482—85291338529028

传真:0482—8529028

电子信箱:nmxzy2016@163.com

学院网址:http://www.nmxzy.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