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长治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本【běn】文为【wéi】大家整【zhěng】理的是2024年长治职业【yè】技术学院招生章程【chéng】,主要包含【hán】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tiáo】件、录【lù】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学校【xiào】地址等【děng】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wàng】对大家【jiā】有【yǒu】所【suǒ】帮助。
长治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长治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提高生【shēng】源质量,维【wéi】护考生合法权【quán】益,根据《中华人民【mín】共和【hé】国教育【yù】法》、《中【zhōng】华人民共和国高【gāo】等教育法》、《中华【huá】人民共【gòng】和国职业【yè】教育法》、《长【zhǎng】治职业技术学院章程》及教【jiāo】育部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zhì】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普通高考招生、单独招生、对口升学招生和三二分段招生。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治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12388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西省长治市捉马东大街51号
第六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七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八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性质:公办
第十条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院长
第十一条 学校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网址:www.czzy.cn
联系电话:0355-3526020、3526034
传 真:0355-3526020
邮政编码:046000
第三章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及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按照省教育厅核定【dìng】的年度招生【shēng】计划,本着【zhe】适【shì】应【yīng】区域经济建设【shè】发展需要的原则,根据【jù】学校实际办学【xué】条件,结【jié】合【hé】近年来计【jì】划编制及执行情【qíng】况,科【kē】学、合理地编制分【fèn】省分专业招【zhāo】生计划。
第十三条 严格【gé】执行国家【jiā】招生录【lù】取政策,推进“阳光工程”,公正选拔、择【zé】优【yōu】录取。
第十四条 高考录取规则:我校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jìn】行【háng】录【lù】取。按【àn】照考生投档【dàng】成绩由高到低进【jìn】行录取【qǔ】。投【tóu】档成绩相同【tóng】情况下,按各省【shěng】(区、市)确【què】定【dìng】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pái】序录取。考生专业志愿【yuàn】无法满足时,若【ruò】服从【cóng】专业调剂,则【zé】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chéng】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diào】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wǔ】条 对【duì】口录【lù】取规则:按国家及山西省【shěng】招考中心【xīn】相关录取办【bàn】法执行。
第十六条 单独招生录取:我院采用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jì】能【néng】测试【shì】的选拔模式。总【zǒng】成【chéng】绩【jì】计【jì】算时,文【wén】化【huà】素质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职业【yè】技【jì】能测试成【chéng】绩占【zhàn】总成绩的60%。根据考生总成【chéng】绩进行排名,按照分数【shù】优先,遵【zūn】循考生志愿【yuàn】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录【lù】取,录满【mǎn】为【wéi】止。所报第一志【zhì】愿【yuàn】专业不能录取时,按第二志愿专业录【lù】取。对【duì】未【wèi】录取服【fú】从专【zhuān】业调剂的考生,根据各【gè】专业缺【quē】额数进行【háng】调剂,对未【wèi】录【lù】取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shēng】,作退档处理。根据退【tuì】档考生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直至录满为止。若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录取时职业【yè】技能【néng】测试成绩高优先录取【qǔ】。
第十七条 “三二分段”培养学【xué】生【shēng】按生源【yuán】学校提供的综合素质【zhì】占总【zǒng】成绩的【de】(40%)+我院的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按成绩依次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八【bā】条【tiáo】 煤矿智【zhì】能开采技术专业原则【zé】上【shàng】限招收男生【shēng】; 报【bào】考【kǎo】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gāo】要求170cm-185cm,女生身高要求160cm-175cm;其它【tā】专业男女生【shēng】比例不限。
第十九条 考生身体状况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二十条 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学院准予毕业,颁发长治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
第四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dì】二十【shí】一条 按照山西省物价【jià】局、山西【xī】省教育厅、山西省财政厅《关【guān】于调整2000年高等学校【xiào】学【xué】生【shēng】收费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标准【zhǔn】收取学费。
第二十二条 落实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jiǎng】学【xué】金、国【guó】家助学金有关【guān】政策;学院每年从事业收入【rù】中提取5%作为校内【nèi】学生【shēng】资助经【jīng】费【fèi】。园艺技术、园林技术、中草药栽【zāi】培与加工技术(药茶方向)、环境工程技术四【sì】个专业的【de】学生,予以学费全额资【zī】助【zhù】。
第【dì】二【èr】十三【sān】条 家【jiā】庭经【jīng】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四条 退役士兵入学享受学费减免政策;新生入伍可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复学后享受学费减免政策。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dì】二【èr】十六条 本章程【chéng】自省教育厅和省招考中心【xīn】审核【hé】通【tōng】过之日起实施
长治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 ||||
序号 | 专业 | 学制 | 学费 | 备注 |
1 | 畜牧兽医 | 三年 | 3000 | |
2 | 动物医学(宠物医学方向) | 三年 | 3000 | |
3 | 宠物养护与驯导 | 三年 | 3000 | |
4 | 旅游管理 | 三年 | 4000 | |
5 | 空中乘务 | 三年 | 5000 | |
6 | 烹饪工艺与营养 | 三年 | 4000 | |
7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三年 | 5000 | |
8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三年 | 4000 | |
9 | 数控技术 | 三年 | 4000 | |
10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三年 | 4000 | |
11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三年 | 4000 | |
12 | 护理 | 三年 | 5000 | |
13 | 康复治疗技术 | 三年 | 4000 | |
14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 三年 | 4000 | |
15 | 电子商务 | 三年 | 4000 | |
16 | 大数据与会计 | 三年 | 4000 | |
17 | 煤矿智能开采技术 | 三年 | 5000 | |
18 | 机电一体化技术(煤矿机电方向) | 三年 | 5000 | |
19 | 矿山地质(防治水方向) | 三年 | 4000 | |
20 | 应用化工技术 | 三年 | 4000 | |
21 | 应急救援技术 | 三年 | 4000 | |
22 | 园林技术 | 三年 | 3600 | |
23 | 园艺技术 | 三年 | 3600 | |
24 | 环境工程技术 | 三年 | 3600 | |
25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三年 | 4000 | |
26 | 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三年 | 5000 | |
27 | 工程造价 | 三年 | 5000 | |
28 | 建筑工程技术 | 三年 | 5000 | |
29 | 工程测量技术 | 三年 | 5000 | |
30 | 建筑室内设计 | 三年 | 5000 | |
3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三年 | 4000 | |
3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三年 | 4000 | |
33 | 大数据技术 | 三年 | 4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