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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石家庄城市经济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6:51:22    发布【bù】:大学生【shēng】必备网      纠错

2024年石家庄城市经济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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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城市经济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学校2024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jìn】行,维护【hù】学校【xiào】和【hé】考【kǎo】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mín】共和【hé】国教育法》、《中华人【rén】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yù】部等有关文【wén】件精神,结【jié】合招生工【gōng】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 本章【zhāng】程适用于石家庄城市经【jīng】济【jì】职业学【xué】院【yuàn】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gōng】作。

二、 校招生【shēng】工作坚【jiān】持“公平竞争、公【gōng】正选拔、公开程【chéng】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jià】、择优【yōu】录取”的【de】原则【zé】。

三、 学校招【zhāo】生【shēng】工作接受纪检【jiǎn】监察【chá】部门、新闻媒体、考生【shēng】及其家长【zhǎng】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石家庄城市经济职业学院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fǔ】批准、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具有【yǒu】独立【lì】颁发【fā】国家承认【rèn】学历证书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一、学校名称:石家庄城市经济职业学院

二、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院校标识码:4113012783

四、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五、招生对象:2024年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

六、学院地址:

主校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岗上文明路12号

东校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鼎盛街3号

第三章 招生区域及招生专业说明

我院2024年面向河北省、山西省、甘肃省、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山东省、安徽省、河南省、吉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黑龙江省、天津市、江苏省、青海省、广东省等省区招生,具体区域和招生专业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公布的专业为准。

第四章 招生条件和录取规则

一、招生条件

1、 执行教【jiāo】育部和各省【shěng】教育厅、招生【shēng】考试【shì】院关于2024年招生的【de】文件规定。

2、我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yuàn】招生简章、学院【yuàn】网站【zhàn】等【děng】形式向【xiàng】考【kǎo】生【shēng】公布。

3、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kǎo】生中,学校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yuàn】规定【dìng】的投档比【bǐ】例调阅考生档【dàng】案,具体比例由【yóu】各省(市)招生【shēng】主【zhǔ】管部门确【què】定。

4、 按教育【yù】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招【zhāo】生考试院监【jiān】督的招【zhāo】生体制,按考生德、智、体、美【měi】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5、 河北省高职单招考生按专业类别分专业进行录取。

6、 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外语语种,但我校只开设公共英语。

7、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8、 对考生【shēng】体检身体健康要【yào】求:按教育部和【hé】卫生部下【xià】发的《普通高【gāo】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guī】定【dìng】执行。此外【wài】,美术【shù】类专业【yè】要求无【wú】色【sè】盲、无色弱;外语类专【zhuān】业要【yào】求无口【kǒu】吃,学前【qián】教育【yù】专【zhuān】业要求体【tǐ】貌【mào】端正、口齿清楚,无传染疾病及病毒携带。

二、 录取原则:

1.学院录取新生以全国【gu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yào】依据,德、智、体【tǐ】全【quán】面衡量,择优录取【qǔ】,坚持公平、公正、公【gōng】开的原则【zé】。

2.考生必【bì】须符合教【jiāo】育【yù】部、卫【wèi】生部等部【bù】门制定的《普【pǔ】通高等学校招生【shēng】体检工作指导【dǎo】意见》的身体健康条件【jiàn】。

3.进档考生按【àn】分【fèn】数优先的【de】原则录【lù】取,即按【àn】照【zhào】投档成绩【jì】从高分到低分安排考生专业志愿。总分【fèn】相同时,按照语文【wén】、数学、外语顺序比较考生【shēng】单科【kē】成绩,成【chéng】绩高【gāo】者优先录取。

4.艺术类招生专【zhuān】业,我【wǒ】院认可各省相关艺【yì】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并认可各省【shěng】投【tóu】档规则,在已投档范【fàn】围内,按照“分数【shù】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各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jì】从高到【dào】底择优录【lù】取【qǔ】,如专业【yè】统考成【chéng】绩相同,依次【cì】比较语文、数学【xué】、外【wài】语【yǔ】单科成绩【jì】,成绩高者优【yōu】先录取。

5.我院认【rèn】可教育部和【hé】考生所在省市【shì】招生委员【yuán】会加分或降分相【xiàng】关【guān】规定.

6.所有考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7.新生【shēng】报到后【hòu】,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gé】和身体【tǐ】复查,对于【yú】弄虚作假、不符合录【lù】取条件的【de】将取消入学资格。

8.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入学后再根据本专业要求进行面试,面试不合格的考生将调整到其他相关专业。

备注:以上录取原则适用于所有类型考生

第五章专业要求及限制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我院不予录取

1、严【yán】重【chóng】心【xīn】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jīng】手术治愈,或房室【shì】间【jiān】隔缺损分流【liú】量【liàng】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chóng】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tā】神经【jīng】系统疾病;严【yán】重精神病未治愈、精【jīng】神活【huó】性物质滥【làn】用和【hé】依赖。

5、慢性【xìng】肝炎病人【rén】并且肝功【gōng】能【néng】不正常【cháng】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zhèng】常者除【chú】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fèi】结核、浸润性【xìng】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yǐ】治愈【yù】或治【zhì】愈后遗有胸【xiōng】膜肥【féi】厚者;

(2)一切肺外【wài】结核【hé】(肾结核、骨结【jié】核【hé】、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sàn】型肺结核治【zhì】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jīng】二级以上【shàng】医【yī】院(或结核病防治【zhì】所)专科检查无【wú】变化【huà】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二、报考我院空中乘务、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需满足:

1、身高要求:女生身高要【yào】求160厘米【mǐ】以上【shàng】;男生身高要求【qiú】170厘米【mǐ】以上;

2、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

3、无精神病史及【jí】癫【diān】痫病史、肝【gān】功能正常、无肾炎、传【chuán】染病及各【gè】类【lèi】慢性【xìng】疾病;

4、无犯罪史。

三、有色盲色弱者,以下专业不予录取

护理、医学影像技术【shù】、无人机应【yīng】用【yòng】技术【shù】、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lǐ】、新能源汽【qì】车技术、艺术设计、视觉【jiào】传达设计【jì】、动漫制作技术【shù】、影视编【biān】导、数字媒体【tǐ】技术。

第六章 新生入学报到和资格复查

一、 录取考生需持本院录取通知、本人身份证和中【zhōng】学(人事【shì】)档【dàng】案到校报到。不【bú】能按时报到的考生【shēng】,应【yīng】向【xiàng】学校【xiào】提出书面申【shēn】请,经我院【yuàn】同意方可延期报到【dào】。对未经【jīng】学校同意逾期不【bú】报到【dào】的考生,视为自【zì】动放弃入学资格。

二、 学校在新生入学报到时要严格审查、复核学生准考证、中【zhōng】学(人事)档【dàng】案、电子档案等【děng】相关材料,做到准考证、录【lù】取通知书、居民【mín】身份证【zhèng】和本人照片等材料相一致,凡不一致【zhì】者【zhě】,不予以【yǐ】入学注册【cè】。

三、 新生入【rù】学后【hòu】,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àn】有关【guān】规定对考生进行复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冒名【míng】顶【dǐng】替等违纪【jì】行为,取消考【kǎo】生【shēng】入学【xué】资【zī】格,不【bú】予注册学籍。

四【sì】、 新生入校【xiào】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guān】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duì】体检【jiǎn】不合格【gé】的学生,取消入学资【zī】格。

第七章 学费及其它

一【yī】、 学校学费标准:各专业【yè】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xiá】市【shì】)公布的招生【shēng】计划【huá】。

二、 退费按照河北教育厅等部门下发的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 资助贫困生政【zhèng】策:为了【le】保证【zhèng】家庭经济特别困难【nán】的学生在校的【de】正常学习,学校采取如下资助措施:

1、特困生学费实行全部或部分减免制度。

2、设立勤工俭学岗位。

3、实行奖学金制度,对家庭困难、学习刻苦的学生进行重点奖励。

四、 专升本政策按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执行。

五、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yào】求,由【yóu】石家【jiā】庄【zhuāng】城市【shì】经济职业学院具印颁发教育【yù】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de】专科【kē】学【xué】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pǔ】通高【gāo】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八章 联系方式

电话:0311-69097099  0311-69097088

网址:http://www.sjzcsjjxy.com/

电子邮箱:chengjing2023@126.com

通信地址: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岗上文明路12号

邮政编码:052165

备注说明:本章程【chéng】若有【yǒu】与国家有关政【zhèng】策相悖之处,以国家和上【shàng】级有关【guān】政策为准【zhǔn】。未尽事【shì】宜,按【àn】上级有【yǒu】关规定执【zhí】行。本章程由石家庄【zhuāng】城【chéng】市经济职业学院负责【zé】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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