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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20:14:03    发布:大学【xué】生【shēng】必备网      纠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山东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章【zhāng】程【chéng】,主【zhǔ】要包含办学类型【xíng】、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qǔ】规【guī】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学校【xiào】地【dì】址等信息,以【yǐ】下是详细内【nèi】容,希望对大家有【yǒu】所帮助。

山东文化艺术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山东文化艺术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和学校【xiào】合法权益【yì】,根据《中华【huá】人【rén】民共和国教育法【fǎ】》、《中华【huá】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hé】教【jiāo】育部、山东省【shěng】教育厅的有关【guān】文件精神,结合【hé】我【wǒ】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yī】条 本【běn】章程适用于山东文化艺术职业【yè】学院2024年【nián】普通高【gāo】等教育招生工作【zuò】。

第二条 山【shān】东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工【gōng】作贯彻【chè】“公【gōng】平竞争、公正选拔、公【gōng】开程【chéng】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zé】优录取”的原【yuán】则。

第三条 山东文化【huà】艺术职【zhí】业学院【yuàn】招生工作接受【shòu】纪检监察部门【mén】、新闻媒【méi】体、考生及家【jiā】长、社会各界【jiè】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院代码:14860

第六条 学院校址: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旅游大道10号

第七条 办学类型及层次: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专科(高职)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zuò】领导小组,全【quán】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zuò】,研究【jiū】制定学院【yuàn】招生章程【chéng】、招生简【jiǎn】章和有关实施【shī】细则,协【xié】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chóng】大问【wèn】题。

第九条 山东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shí】施【shī】招生及其相关【guān】工作的常设机【jī】构,具体负【fù】责本校招生的日常【cháng】工作。

第十条 学校纪检部门参与招生考试工作,建立【lì】健全有关招生的监督【dū】机制,完善监督措施【shī】,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招【zhāo】生工作【zuò】公平【píng】、公【gōng】正、透明。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政策

第十一条【tiáo】  2024年学校计划面向山东省招收三年制高职(专【zhuān】科)生,各专业招【zhāo】生【shēng】计【jì】划以山东【dōng】省招生主【zhǔ】管部【bù】门公布【bù】的为准。各专业招生计划将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bù】门、学【xué】院招生简【jiǎn】章、学院网站【zhàn】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huì】进行公【gōng】布。

第【dì】十【shí】二【èr】条 报考条件【jiàn】:凡符合教育部《普通高【gāo】等学校招生【shēng】体检【jiǎn】工作指导意见》及山东省普通高校年度招生【shēng】工作规【guī】定中的报考条件者均【jun1】可【kě】报考。考生思想【xiǎng】品德考【kǎo】核【hé】须合格。

1.视觉传达设计、数【shù】字媒【méi】体艺术【shù】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舞台艺术设计与【yǔ】制作的考生,山东【dōng】省2024年【nián】美【měi】术【shù】与设计【jì】类专【zhuān】业统考成绩【jì】达到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高考文化课【kè】成【chéng】绩达到相应艺术【shù】专【zhuān】业类别专科文化录取控制【zhì】分数线,方可报【bào】考。

2.舞蹈表演专业的【de】考生,山东省【shěng】2024年【nián】舞蹈类专业统【tǒng】考【kǎo】成绩达到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xiàn】,且高【gāo】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艺术【shù】专【zhuān】业类【lèi】别专科文化录【lù】取控制分数线【xiàn】,方可【kě】报【bào】考【kǎo】。我校舞蹈表演专业培养方向为中国舞,请舞【wǔ】种【zhǒng】为国【guó】际标准舞和流行舞的考生慎重报【bào】考。

3.戏曲表演、戏曲音乐【lè】专【zhuān】业的考生,2024年戏【xì】曲【qǔ】类【lèi】专业省际联考成【chéng】绩合格,且高考文【wén】化课成绩达到【dào】相应艺术专业类别专【zhuān】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xiàn】,方可报【bào】考。戏曲表演专【zhuān】业仅限京剧表演且行当为老【lǎo】生【shēng】、武【wǔ】生、青衣(花【huā】衫【shān】)、武旦(刀【dāo】马【mǎ】旦【dàn】)、小生、老旦、花脸(铜锤花脸、架子花【huā】脸、武【wǔ】花脸【liǎn】)报【bào】考;戏曲【qǔ】音乐专【zhuān】业仅限京剧器乐且【qiě】乐器为京胡、京二胡、月琴、三【sān】弦、阮、板鼓、大锣、小锣、铙钹报考。

4.文物修【xiū】复【fù】与保护专业的【de】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相【xiàng】应专科批次录【lù】取控制分数线,方可报考【kǎo】。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三【sān】条 按教育部要【yào】求,实【shí】行学校负责、招办监【jiān】督的体制,按考生德智【zhì】体【tǐ】美劳等方面公平、公正【zhèng】、公开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录取批【pī】次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yuàn】的统一【yī】安排依次进行。录取结果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shì】院网站查询,未被录取【qǔ】者【zhě】不再另【lìng】行通【tōng】知。

第十五条 学校所有招生专业均不限定选考科目范围。

第十六条 高考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须改学我院公共外语(英语)。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yè】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zhào】《山【shān】东省2024年普【pǔ】通【tōng】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gōng】作实施【shī】方案【àn】》执【zhí】行。我院不【bú】进行艺术类专业测试,各【gè】专业认【rèn】可省艺术类统考【kǎo】、戏曲【qǔ】类省际联考专业【yè】成绩。普通类投【tóu】档原则、录取【qǔ】规则按照省级招生主【zhǔ】管部门规定【dìng】执行。

第十【shí】八条 戏曲【qǔ】表演专业录取【qǔ】时按行【háng】当分列招生【shēng】计划;戏曲音【yīn】乐【lè】专业录【lù】取时按【àn】乐器分列招生计【jì】划。戏曲表演、戏曲音【yīn】乐专业的招考方向【xiàng】:京剧。

第十九条 视【shì】觉传达【dá】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环【huán】境艺术设计、舞台艺术设计【jì】与制作、舞【wǔ】蹈表演【yǎn】,实【shí】行平行志愿,要求考生高考【kǎo】文化课【kè】成【chéng】绩达到山东省艺术【shù】类【lèi】专【zhuān】业相【xiàng】应类别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shù】线,相应子科类山【shān】东省【shěng】2024年【nián】艺术专业统考成【chéng】绩达到山东省统考专科相【xiàng】应批次录取控制分【fèn】数【shù】线,按照综【zōng】合成绩录取,综【zōng】合成绩计算比例要求按照山东省相关规定确【què】定。综【zōng】合成绩中【zhōng】,高考文化课成绩占比50%。具体折算办法【fǎ】如【rú】下:

美术与设计类、舞蹈类综【zōng】合成绩=文化【huà】成绩【jì】×50%+专业【yè】成绩×750/300×50%。

第二十条 戏曲表演、戏曲音乐,不实行平行志愿,要求【qiú】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jì】达【dá】到山东省艺术类相应类别【bié】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xiàn】且【qiě】联考成绩合【hé】格,按照省际联【lián】考成绩排序录【lù】取。

第二十【shí】一条 在录取过程中,如出【chū】现考生总【zǒng】成绩【jì】相同时,依据相关政【zhèng】策【cè】执行。

第【dì】二十二条 对【duì】享【xiǎng】受【shòu】加分【fèn】政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guī】定执行【háng】。

第二【èr】十三条 春季高考录取【qǔ】原则:按照专【zhuān】业类别对同批志愿进档的考生,按【àn】照【zhào】从高分到低分顺【shùn】序录取。技能拔尖人才招【zhāo】生录取,依据相关政策执【zhí】行。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 学费标准按照《山东【dōng】省发【fā】展和【hé】改【gǎi】革【g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zhèng】厅 山东省教育厅【tīng】关于规【guī】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hào】)文件执行。退费【fèi】按照【zhào】国家和【hé】省相关规【guī】定执行。

第二十【shí】五条 学校通过【guò】奖【jiǎng】、贷、助【zhù】、补、免等【děng】多【duō】种资助方式帮助学【xué】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nán】学生【shēng】可申请助学【xué】贷款、“绿色【sè】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xiàng】目。资助条【tiáo】件和标准由学【xué】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jì】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tīng】等5部【bù】门印发的【de】《山东省学生【shēng】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kē】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guī】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hòu】,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dìng】进行入【rù】学资格复【fù】查【chá】和体检,对【duì】复【fù】查或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xiāo】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颁发学历证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zhǒng】类:山东文化艺术【shù】职业【yè】学院;普通高【gāo】等教育专科学【xué】历证书【shū】。

第八章  附则

第二【èr】十八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xiàng】关事宜【yí】。对以山东【dōng】文化艺术【shù】职【zhí】业学【xué】院名义进【jìn】行非法招生【shēng】宣【xuān】传等【děng】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bǎo】留依法追究其【qí】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shí】九【jiǔ】条 本章【zhāng】程【chéng】若有与上【shàng】级【jí】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yǐ】上级政策为【wéi】准。未尽事宜,按【àn】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shí】条【tiáo】 本章程由山东文化艺术职【zhí】业【y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jiě】释。

第三十一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旅游大道10号

咨询电话:0531-82158317

学校网站:www.sdvca.edu.cn

监督电话:0531-82158218

电子邮箱:sdvca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