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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烟台城市科技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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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烟台城市科技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jiā】整理的是2024烟台城市科技职业学【xué】院录取规则【zé】,主要包含投档比例【lì】、专业【yè】分配、调剂【jì】规则【zé】、身体要求【qiú】等信息【xī】,以下是【shì】详细内【nèi】容,供大家参考【kǎo】,如有变动,以学【xué】校最【zuì】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shí】三条 报考条件【jiàn】:凡遵守中【zhōng】华人民共【gòng】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政【zhèng】治【zhì】品【pǐn】德考【kǎo】核合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jiàn】》(教学【xué】[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体检合格【gé】、符合国家【jiā】教育主【zhǔ】管部【bù】门规定【dìng】条件的考【kǎo】生均可报【bào】考我校。

第十四条 录取原【yuán】则:按照教育【yù】部及各招生省【shěng】份【fèn】有关文件规定,本着公平【píng】、公正、公开【kāi】的原【yuán】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yào】依据择【zé】优【yōu】录【lù】取。录取工作结束后【hòu】,学校根据经省级【jí】招生管理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打印录取【qǔ】通【tōng】知【zhī】,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第十五条 提档比例【lì】:依据各省(自【zì】治区、直辖市)教【jiāo】育厅或【huò】招生【shēng】主管部门有关【guān】规【guī】定比例提档。

第【dì】十【shí】六条 选考科目要求:我校全【quán】部招生专业均无选考科【kē】目【mù】要求【qiú】。

第【dì】十七【qī】条 外语【yǔ】语【yǔ】种要求:我校所有专业录取时不【bú】限语种,新生入学后我校只开设公共英语。

第十八条 男女【nǚ】比【bǐ】例要求:我校【xiào】所有专业录取时【shí】无男女【nǚ】生比例限制。

第十九条【tiáo】 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bù】、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huì】印【yìn】发的《普【pǔ】通高等学【xué】校【xiào】招生体【tǐ】检工作指导意见【jiàn】》及有关补充规【guī】定【dìng】执行。

第二十条 录取规则

1.采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fèn】,执行【háng】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公【gōng】布的【de】招生计划,实行“分数优先【xiān】、遵循志愿”的原则【zé】录取【qǔ】。对于进档考生【shēng】,根据分专业【yè】招生计划,按照考【kǎo】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duì】未实行平行【háng】志【zhì】愿的省【shěng】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dī】分录取”的原【yuán】则录【lù】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wǒ】校的考生,第【dì】一志愿投档考【kǎo】生不足时,再录【lù】取第二志【zhì】愿考生【shēng】,以此类推,录取【qǔ】专【zhuān】业按考生填报的第一专【zhuān】业志愿【yuàn】为准。

2.山东省春季高考考生按分数优先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3.在所报专业志愿均不【bú】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cóng】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录取。对不符【fú】合国家招生有【yǒu】关规定及本【běn】校专业【yè】计划【huá】已【yǐ】满又不服从【cóng】专业调剂的考生,学【xué】校给予退档【dàng】处【chù】理。

4.学校同意并执行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mén】、招【zhāo】生考【kǎo】试机构有关在教育部规【guī】定的项目【mù】范围内出【chū】台的【de】加分或降分投档【dàng】的政策规定。

5.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fèn】情【qíng】况均【jun1】计入总分。在同批【pī】次【cì】同科类中对【duì】投档【dàng】成绩【jì】相同的考生【shēng】,按其语、数、外三门科目分数【shù】之【zhī】和从高分到【dào】低分【fèn】录取,如上述三门科目【mù】总分仍【réng】相同,则对这部分同分考生【shēng】按【àn】拟录【lù】取专业相关【guān】科目【mù】成绩择优录取。

6.考生【shēng】被我校【xiào】录取后,录取结果【guǒ】通过以下渠【qú】道【dào】公布:各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学【xué】院官【guān】方网【wǎng】站、录取通知书等。

第二十一条【tiáo】 转【zhuǎn】专业事【shì】宜根据上级主管【guǎn】部【bù】门文件【jiàn】精神及学校具体管理规【guī】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