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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北京政法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4-9-21 10:49:17    发【fā】布【bù】:大【dà】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北京政法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北京政法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

录取

第十三条 招生录取坚【jiān】持“公平、公正、公【gōng】开”原则【zé】,严【yán】格执行经教育行政【zhèng】主管部门备案、学【xué】校对【duì】外公【gōng】布的招【zhāo】生章程。如遇重大问题,由招生就业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

第十四条 录取采取计算机远程【chéng】网【wǎng】上录取的方【fāng】式进行【háng】。按照正式公布【bù】的招生计划【huá】,对达到学校录取提档分数线的考生,结合考生所填志愿,坚持德、智【zhì】、体、美【měi】、劳【láo】全面考【kǎo】核的要求,从【cóng】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qǔ】,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确定录取名单【dān】,及时发【fā】放【fàng】录取通知

第十五条 按照各省【shěng】、市高招办依据教【jiāo】育部相关规【guī】定制定的【de】政策性加分投【tóu】档政【zhèng】策和规则,接受考生【shēng】政策性加分【fèn】投档。

第十六条 实行“选考【kǎo】科目【mù】”和招生【shēng】改革试点省份的考生,按照【zhào】生【shēng】源所在省【shěng】、市的【de】招生【shēng】工作文件规定【dìng】执行。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招生的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录取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zhǔ】管【guǎn】部门相关文件执【zhí】行。采取按照综合成绩从【cóng】高分到低分择优【yōu】录取的【de】方【fāng】式,综合成【chéng】绩按各省(自治区、直辖【xiá】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de】艺术类专【zhuān】业【yè】联考【kǎo】(统考)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折算比例【lì】计算【suà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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