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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郑州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6:22:08    发布:大学生【shēng】必备网【wǎng】      纠错

2024郑州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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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普通高校招生政策,确保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qiē】实维【wéi】护学校和广大【dà】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hé】国【guó】教育【yù】法》、《中华人【rén】民共和国高等教【jiāo】育法》等法律【lǜ】、法规,结合学【xué】校具体情况【kuàng】,特【tè】制定本章程。

第【dì】二【èr】条 学校招生工【gōng】作遵循【xún】“公平竞争、公【gōng】正【zhèng】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美【měi】劳全面考核、综合【hé】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郑州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4813

河南省招生代码:6377

第四条 学校性质:民办普通高职院校

第五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第六条 学制:3年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办学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兰州路16号

第九条 学历证书: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郑州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第十条 学校【xiào】简【jiǎn】介【jiè】:郑州汽车工程职【zhí】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rén】民【mín】政府批准、教育【yù】部备案的【de】一所普通高【gāo】等职业院校。学院位【wèi】于河南省【shěng】省会郑州【zhōu】市,毗邻郑州汽车产业园【yuán】,交通发达【dá】,区域【yù】位置【zhì】优越独特【tè】,校【xiào】园文化气息浓【nóng】厚,环境【jìng】优雅、温馨宜【yí】人【rén】,是莘莘学【xué】子学习【xí】、生活的理想场所【suǒ】。学院立足郑州,面向河南,辐射全国。依托汽车【chē】制造产业,形成【chéng】以【yǐ】汽车【chē】制造与汽车服务类【lèi】专业【yè】为主体,以电子信息技【jì】术【shù】类和电【diàn】商【shāng】物流类专业为两翼的框架结构;培养基础【chǔ】理论扎实、动手能【néng】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的技【jì】术技能型人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xué】校成立招生工【gōng】作领导【dǎo】小组,负【fù】责研【yán】究【jiū】制定招生【shēng】政策、招生【shēng】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shí】施,协调【diào】、处理有关【guān】招【zhāo】生的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郑州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办公【gōng】室【shì】在学校招【zhāo】生工作领导小组【zǔ】的领【lǐng】导下【xià】,负责【zé】组织和实施学校招【zhāo】生【shēng】、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要求及考核办法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

(一)已通过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二)已通过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十四条 考【kǎo】试【shì】分【fèn】数:考生总成绩达到河南省【shěng】招生考【kǎo】试主管部门划定的录【lù】取控制分数线

第十五【wǔ】条 身体条件:体检依照【zhào】教【jiāo】育部【bù】、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cán】疾人联【lián】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jiǎn】工作指导意【yì】见【jiàn】》和有关【guān】规【guī】定执行。

第十六条 性别比例:男女性别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 外语语种:我校以英语为外语语种安排教学。

第五章 招生计划

第十八条 招生专业和计划

学校【xiào】根据发【fā】展规模、办【bàn】学【xué】条件、专业【yè】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xū】求【qiú】制定2024年招生总计划,并报河南省教育【yù】厅审核确定。审核【hé】确【què】定后的招生总计划由我校通过招生【shēng】信息网、招生简章【zhāng】等【děng】形式向社会公布【bù】。

学校调节计划使用的基本原则是:集体决议、顺延录取、公平公开。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dì】十九条 依据《教育【yù】部【bù】关于做【zuò】好【hǎo】2023年【nián】普通高校招【zhāo】生【shēng】工作的通知》要求【qiú】,严格【gé】执行教育部规【guī】定的“学校负责,招【zhāo】办监督”的【de】录取规【guī】定,遵循“公平竞【jìng】争、公正选【xuǎn】拔、公开透明”的原【yuán】则,实施“阳光工程”,严【yán】格按河南省规【guī】定的录取批次,全部进行【háng】网【wǎng】上录取。

第二十条 普通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学校根据进档考生的实【shí】际【jì】投档【dàng】成【chéng】绩【jì】(含小数部分)按照“分数【shù】优先”的【de】原则【zé】录取,不【bú】设专业级差。实际投档成【chéng】绩相同【tóng】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chéng】绩顺序,从【cóng】高分到低分择优【yōu】录取。

安排专业时,对专业志愿采用分数【shù】优【yōu】先【xiān】的【de】办法确【què】定考【kǎo】生录取专【zhuān】业。当考【kǎo】生填报的所有【yǒu】专业志愿【yuàn】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分【fèn】数优先的【de】原则将【jiāng】考【kǎo】生调剂到招生计划【huá】尚未完成【chéng】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做退档处理【lǐ】。

第二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chéng】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kòng】制分【fèn】数线,按【àn】[(专业课【kè】成【chéng】绩*50%)+(文化课成绩*50%)]作【zuò】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yōu】录取。总成绩相同者按【àn】专业课成绩从【cóng】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qǔ】;总分相同【tóng】、专【zhuān】业【yè】课成【chéng】绩也相同者,依次按语文、数【shù】学【xué】、外语单【dān】科成绩从【cóng】高到低排序,择【z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加分政策按河南省制定的政策执行。

第二十三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登录河南省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查询、电话查询、登录学校招生网页查询、寄发通知书等。

第七章 奖、助、贷

第【dì】二十四条 学校有【yǒu】完善的奖、助【zhù】学金制度,具体项目标准为【wéi】:国家奖学【xué】金【jīn】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xué】生可【kě】申请国家助学金【jīn】,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què】定,平均资助标准【zhǔn】为【wéi】每生每年3300元;退【tuì】役【yì】士兵均可【kě】享受国家【jiā】助学金,每生每年3300元。

第二【èr】十五条 开设【shè】“绿色通【tōng】道”:对被我校录取【qǔ】入【rù】学【xué】且家庭经济困难【nán】的学生,学校一律办理【lǐ】入学手续,此部分学生可根据自己【jǐ】的实际情况和【hé】个【gè】人【rén】意愿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16000元。

第二十六条 设立【lì】勤【qín】工助学岗位:学【xué】校【xiào】相关部门提供岗位,供学生【shēng】利用课余时间勤工助【zhù】学。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kùn】难【nán】的学【xué】生【shēng】优先安【ān】排。

第二十七条 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zhǔ】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zhèng】策【cè】规定,可申请学费减【jiǎn】免,减免标准按【àn】所学【xué】专【zhuān】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nián】最【zuì】高16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dài】款【kuǎn】代偿,每【měi】人每年【nián】最高16000元;在校生入伍的,退役【yì】复学后【hòu】可申请学费【fèi】减免,减免标准【zhǔn】按【àn】所学专业【yè】的【de】收费标准【zhǔn】执行,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

第八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八条 学院严【yán】格按照河【hé】南省教育【yù】厅【tīng】、财政厅、郑州市发展和【hé】改革委员会规【guī】定的学费标准收取【qǔ】学费,具体各专业学费详看专【zhuān】业信息【xī】表。住宿费:1500元/生【shēng】·学【xué】年【nián】。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报到后,学【xué】校将进【jìn】行全面入学【xué】资格【gé】复查。经复【fù】查不合格【gé】者,学校【xiào】将依据有关规定,视不同情【qíng】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xiāo】入学资格。凡【fán】弄【nòng】虚作【zuò】假【jiǎ】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学校【xiào】不委托任何社【shè】会性中介【jiè】机构或者个【gè】人从事【shì】招生【shēng】工作。

第三十一条 本章【zhāng】程【chéng】若【ruò】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cè】相抵【dǐ】触,以国家法律、法【fǎ】规、规章、规范和上【shàng】级有关政策为【wéi】准【zhǔn】。

第三【sān】十二条 本【běn】章程由郑州汽车【chē】工程职业学院【yuàn】招生【shēng】办公【gōng】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学校通讯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兰州路16号

邮编:450000

学校网址:https://www.zzvcae.edu.cn

邮箱:zvcaezs@126.com

联系电话:0371-68656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