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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重庆五一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9:59:43    发布:大学【xué】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重庆五一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重庆五一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重庆五【wǔ】一职业技术【shù】学院【yuàn】2024年重【chóng】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fèn】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重【chóng】庆市【shì】教育委员【yuán】会关于印发重庆【qìng】市2024年高等职【zhí】业【yè】教育【yù】分类考试招生工【gōng】作【zuò】实【shí】施【shī】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3〕17号)等有关政策【cè】及【jí】规定【dìng】,结【jié】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tiáo】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xiào】2024年重庆【qìng】市高【gāo】等【děng】职业【yè】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高等职业【yè】教育贯通培养项【xiàng】目【mù】转段招生除外【wài】)。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五一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5077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办【bàn】学【xué】地址:重庆【qìng】市巴南【nán】区渝南大【dà】道1001号(邮编:400055)

第九条 主管单位: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十条 学校概况:

重庆五一【yī】职业【yè】技术学院是【shì】经【jīng】重庆市人民【mín】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重庆市人力资【zī】源【yuán】和社会保障局主管,教【jiāo】育教学管理接受市教委指导【dǎo】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xiào】。学校位【wèi】于重【chóng】庆市【shì】巴南区,占地600余【yú】亩,建筑面积近【jìn】16万平方米,现有各类实训车间92个,各类设备总【zǒng】值1.3亿元【yuán】,馆藏图8.8万册。学校【xiào】面向全国招生,现有【yǒu】全日制在校生【shēng】7000人,年社【shè】会培训3万【wàn】人次【cì】。

学【xué】校始建【jiàn】于1951年,经过多年发展,先【xiān】后获得【dé】“全国职业教育【yù】先进单【dān】位”“全【quán】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tǐ】”“黄炎培职【zhí】业教育优秀学校”等荣誉。承建【jiàn】世界技能大赛美发、汽车技术、管道【dào】与制【zhì】暖【nuǎn】中国集【jí】训基地【dì】,培【péi】养的选手在【zài】世界技能大赛上累计获得2金5银4优胜。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战略,“培引并举”打【dǎ】造高水平【píng】师资团队和领军人才。学校现【xiàn】有教职员工【gōng】394人,其中:在【zài】编243人,聘用人员121人,兼课及见习基地人员30人【rén】;高级职称【chēng】以上教师【shī】70人【rén】,享受【shòu】“国务院【yuàn】政府特殊【shū】津贴【tiē】”专【zhuān】家4人,全【quán】国技术能手9人【rén】,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gòng】献奖1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rén】,世界技能大赛【sài】中国教练5人、翻译4人。荣获重庆市五一劳动【dòng】奖章、重庆英【yīng】才技术技能领军人【rén】才【cái】、特级教师等荣誉称号13人;建有【yǒu】国家级【jí】技能【néng】大师工作【zuò】室2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3个,重庆市【shì】博士后科研工【gōng】作站1个,重【chóng】庆【qìng】市【shì】职业院【yuàn】校教师教学创【chuàng】新团队1个。

第三章  招生对象、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shí】一条 招生对象:已参加重庆市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yù】分【fèn】类【lèi】考【kǎo】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míng】资格的普【pǔ】通高中毕业生(含具有同等学力者)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第【dì】十二条 招【zhāo】生【shēng】计划:各【gè】批次、各类别的【de】招生专业【yè】及计划以重庆市【shì】教育委员【yuán】会和【hé】重庆市教育考【kǎo】试院【yuàn】审核公布的为准,考生可在我校招生网【wǎng】(http://www.cq51.cn/zsxx/)或《2024高等职【zhí】业【yè】教育分类考试计划及填报志愿指南》查阅。我校开设有康复治疗技术等医药卫生大类专业,该专业毕业生不能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收【shōu】费严格执行【háng】物【wù】价部门核【hé】定的收【shōu】费标准【zhǔn】。各专业具体【tǐ】收费标【biāo】准在【zài】我校招生网(http://www.cq51.cn/zsxx/)和《新生入学须知》上进行公布。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jié】束学业【yè】,学校【xiào】按学【xué】生实际【jì】学【xué】习时间【jiān】和实际【jì】住宿时间,按月计【jì】退剩余【yú】的学【xué】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  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及录取

第十四条 报名办法:报【bào】名时【shí】间、地点和办法按照重【chóng】庆【qìng】市教育考试【shì】院2024年【nián】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kǎo】试报名工作相【xiàng】关安【ān】排执行。

第十五条【tiáo】 考试安排:考生【shēng】需按【àn】重庆市【shì】教【jiāo】育考试院相关安排【pái】参【cān】加相应考试。报考我校艺术类专【zhuān】业的考生【shēng】,应取得【dé】2024年重庆市全国【guó】普通高等学【xué】校艺【yì】术类专业招【zhāo】生专【zhuān】业【yè】统考成绩。我校智【zhì】慧健康养老服【fú】务与管理专业招收【shōu】“高职对口其他类”考生,考【kǎo】生需参加我【wǒ】校组织的职【zhí】业技能测试【shì】,具体【tǐ】安排及要求由我校另行【háng】公布。免试按【àn】《重庆【qìng】市【shì】教育【yù】委员会关于印发【fā】重庆市2024年高【gāo】等职业教育分类【lèi】考试招生工作【zuò】实施办法的【de】通知》(渝教招发〔2023〕17号【hào】)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成绩公布:考生可通过【guò】重庆市教【jiāo】育考试院门户网(www.cqksy.cn)、重庆招【zhāo】考信【xìn】息网(www.cqzk.com.cn)查询考试成【chéng】绩和各【gè】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具体时间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

第【dì】十七条 填报志【zhì】愿【yuàn】: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bào】方【fāng】式,安排在高等职业教【jiāo】育分类考【kǎo】试招生录取【qǔ】最【zuì】低控制分数线公【gōng】布后进【jìn】行(具体时间、填报方式等相关事项【xiàng】由【yóu】重庆市【shì】教育考试院【yuàn】确定并【bìng】公布)。如遇录取【qǔ】时计【jì】划未满额,除“高职【zhí】对口其他类”外,我【wǒ】校参加重庆市2024年高等职业教【jiāo】育分类考【kǎo】试招生志愿征集【jí】工作。

第【dì】十【shí】八条【tiáo】 录【lù】取原则:我校严格遵循我市【shì】高等职【zhí】业教育【yù】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和“一档【dàng】多【duō】投”的投档、录取规则。具体政策及【jí】模【mó】式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guān】于印发重庆市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kǎo】试招【zhāo】生工作【zuò】实【shí】施办法的通知》(渝【yú】教【jiāo】招【zhāo】发〔2023〕17号)公布的执行。除我市统一要求外,我校在录取过【guò】程中还将按照以下原则【zé】实施录【lù】取:

1.男女比例:我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2.外语【yǔ】语【yǔ】种要求:我校各专业均不限制考【kǎo】生外【wài】语【yǔ】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yǔ】统一【yī】为英语。

3.录取体检标【biāo】准:我校【xiào】按教育部、原卫生部和【hé】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tōng】高等学【xué】校招生体检工作【zuò】指导意见》及【jí】有关补【bǔ】充规定执【zhí】行【háng】。

第十九【jiǔ】条 录取【qǔ】查询: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kǎo】试院网站(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kǎo】信息网(www.cqzk.com.cn)查询录取信息。我【wǒ】校录【lù】取结【jié】束后在【zài】招生网(http://www.cq51.cn/zsxx/)上公【gōng】布各批次、各类别、各【gè】专业录取最【zuì】低【dī】分数【shù】线。

第五章  入学、资助政策与学历证书

第二十条【tiáo】 考生待遇:考【kǎo】生被我【wǒ】校2024年重庆【qìng】市高等【děng】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lù】取后,不再参加重【chóng】庆市【shì】2024年统一高考。在校就读期间与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第二【èr】十一条 入学安排:考生被【bèi】我校录【lù】取后【hòu】,由我校【xiào】于2024年【nián】5月寄发录取通【tōng】知书。考【kǎo】生需按录取【qǔ】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到我校报【bào】到入学,未经我【wǒ】校同【tóng】意逾期两周未【wèi】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qì】入学资格。入学【xué】三个月【yuè】内【nèi】,我校将对【duì】新生进行资格【gé】复审,对复查不合格者将取【qǔ】消其入学资格【gé】和学籍。

第二十【shí】二条 资【zī】助政【zhèng】策:我【wǒ】校按【àn】照国家相关资【zī】助【zhù】政策【cè】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bàn】理。主要有:

国家奖学金:资助标准:8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标准:5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分为三个等级,平均资助标准为3300元/年。

国家助学贷款:不超过16000元/年。

服兵役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不超过16000元/年。

中央【yāng】专项彩票【piào】公益金教【jiāo】育助学项【xiàng】目滋蕙计划(原新生入【rù】学资助【zhù】项目):500—1000元/人。

筑梦奖学金:4000元/年。

勤工助学:按参与助学岗位和参加时间,据实资助。

校级奖学金【jīn】:根据学校资助制度,进【jìn】行不【bú】同等级的校级奖学金奖励,其中综合【hé】奖学金600—2000元/人、年,单项【xiàng】奖【jiǎng】学金200—3000元【yuán】/项【xiàng】。

新生入【rù】学【xué】“绿色通【tōng】道”:缓交【jiāo】全部入学需缴【jiǎo】费用(学费和住宿【xiǔ】费等)。

临时困【kùn】难:一次性补【bǔ】助200—3000元, 同一学【xué】年不超过5000元【yuán】。

其他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学生情况而定。

第二【èr】十三条 学历证书【shū】:学生在规定年限【xiàn】内【nèi】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kè】程【chéng】,成绩合【hé】格,符合毕【bì】业条件,由重【chóng】庆五【wǔ】一职【zhí】业技术学院颁【bān】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de】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kē】)毕【bì】业证【zhèng】书。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重要声明:我校从不委托【tuō】任何中【zhōng】介机构和个人代办【bàn】招【zhāo】生事宜,有关招生相【xiàng】关工作,请直【zhí】接与【yǔ】我【wǒ】校联系【xì】,否则出现任【rèn】何【hé】后【hòu】果,我【wǒ】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五一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23-68581250

2.招生服务:

学校地【dì】址:重庆【qìng】市巴南区【qū】渝南大道1001号(邮编:400055)

招生部门:重庆五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工作部

招生电话:023-68586030、68578560

学校网址:http://www.cq51.cn/

招生网址:http://www.cq51.cn/zsxx/

电子邮件:284253051@qq.com

第二十六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五一【yī】职【zhí】业技术学【xué】院招生就业工作部负责解释。若有【yǒu】与【yǔ】主管部门有【yǒu】关政【zhèng】策不一【yī】致之处,以主【zhǔ】管部门有关【guān】政【zhèng】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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