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招生章程>高职单招>宜昌科技职业学院

2024年宜昌科技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更新:2024-9-21 15:47:05    发布【bù】: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宜昌科技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本文【wén】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nián】宜昌科技【jì】职业学【xué】院单招【zhāo】章程【chéng】,主【zhǔ】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宜昌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按照《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鄂职教成涵【hán】【2024】2号)要求,宜昌科技职业学【xué】院决定组【zǔ】织【zhī】实【shí】施【shī】2024年高【gāo】职单独考试【shì】招【zhāo】生工作。为确保【bǎo】学校单独考【kǎo】试招生工作的顺【shùn】利进行,切实【shí】维护学校和考生【shēng】的合法权【quán】益,维护好考试招生工作秩序【xù】,严格多样化人才选拔标【biāo】准,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chéng】仅【jǐn】适用于宜昌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nián】高职单独【dú】考【kǎo】试【shì】招生工作。

第二条 宜昌科技职【zhí】业学院高【gāo】职单独考试【shì】招生【shēng】工作贯彻“公平竞争【zhēng】、公正选拔、公开程【chéng】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píng】价、择优录取【qǔ】”的原则【zé】。

第三条【tiáo】 宜【yí】昌【chāng】科技职业学【xué】院高职单独考试【shì】招生【shēng】工作接受纪检监察【chá】处、新闻媒体【tǐ】、考【kǎo】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宜昌科技职业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4833

第五条 学校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汉宜大道205号

邮政编码:443111

第六条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招生层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

第【dì】八条 宜昌科技职【zhí】业学院成立高职单【dān】独【dú】考试招生工【gōng】作领导小组,以学【xué】校【xiào】主要领导为组长,学【xué】校纪委记和分【fèn】管校领导任副组长,职能部门【mén】为成员。全面负责学校高职单独考试招生【shēng】工作,研究招生政策,确定招生专【zhuān】业【yè】和计划,拟定【dìng】实施【shī】方案,决定单独考试招生【shēng】的重大【dà】事【shì】宜【yí】。

第九条 宜昌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shī】高【gāo】职单独考【kǎo】试招生工作及其相关工作的【de】常设【shè】机构,具体负责宜昌科技【jì】职【zhí】业学【xué】院单独【dú】考试招生的日【rì】常工作。

第十条 宜【yí】昌科【kē】技职【zhí】业学院【yuàn】纪检监察处对高职【zhí】单独考试招【zhāo】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2024年学校设【shè】置高职单独考试【shì】招生专业2个,总计划200人,具体【tǐ】分【fèn】专业计划【huá】等【děng】情况【kuàng】详见下表【biǎo】。(注:招生【shēng】对象分为中职毕业生

2024年宜昌科技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学校严格执【zhí】行省教育厅批准的总【zǒng】计【jì】划,不超计划【huá】录【lù】取【qǔ】。学校可根据报考人数【shù】,对【duì】分【fèn】专业计【jì】划在省教育厅批准的总计划内进行调整。

第四章 报名条件与方式

第十二条 报名条件及志愿填报工作执【zhí】行《湖北省教【jiāo】育厅关【guān】于做好2024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de】通知》(鄂职教【jiāo】成涵【hán】【2024】2号)有关【guān】要【yào】求。

第十【shí】三条 已取得与报考专业对应或相近中级【jí】(含【hán】中级)以上【shàng】职【zhí】业技能等级【jí】证书的【de】考生,9-21前将证书【shū】照片或【huò】扫描件发送到学校招生就业处邮箱审核备【bèi】案。 9-21,所【suǒ】有志愿【yuàn】填报我校并【bìng】通【tōng】过审核的考【kǎo】生,凭身份证【zhèng】到我校招生就业【yè】处领取准【zhǔn】考证。申请加【jiā】分的考生,需将职业技能【néng】等级证书原件【jiàn】和复印件【jiàn】交学【xué】校招生就业【yè】处核【hé】验。

第五章 考试及录取方式

第十四条 此次【cì】高职单独【dú】考试招生考试采取“文【wén】化素质+职业【yè】技能【néng】测【cè】试”的模式,考试时间为9-21(其中文化素质测【cè】试时间为9:9-21:30,职业技能测试【shì】时间为13:9-21:30)。各【gè】专业考【kǎo】试方式具体见下表 。

2024年宜昌科技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第【dì】十【shí】五条 考试计【jì】分【fèn】综合成【chéng】绩=文化素【sù】质成【chéng】绩【jì】+职【zhí】业技能测试成绩,其中【zhōng】文【wén】化素质满分200分(考试【shì】科目包括【kuò】语文120分,数【shù】学60分,英语20分),职业【yè】技能测试满分200分(考试科【kē】目包括专业技能测试150分,面试50分),合计总分400分。

第十六条 对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中职毕业生,报考【kǎo】对应或相近专业时,可在职【zhí】业技能测试部分【fèn】加分(技师证书加80分,高级工【gōng】证【zhèng】书【shū】加【jiā】50分,中级工证【zhèng】书加30分【fèn】,直至该项满分为止)。

第十七条 根据国家教育【yù】部和湖北省教育【yù】厅的要求,综合考虑招【zhāo】生【shēng】计【jì】划、专业【yè】培养【yǎng】要求和【hé】考生成绩,按考生类【lèi】别划定【dìng】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lù】取。对分数相同【tóng】的考生,先【xiān】按【àn】照文化【huà】成绩总分【fèn】排【pái】序【xù】;若文化成绩【jì】总【zǒng】分相同,再按语文、数学【xué】、英语【yǔ】成【chéng】绩依次排序,如还相同,按职业技能测【cè】试中的项【xiàng】目依【yī】次【cì】排序。对各专业志愿投档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规则。

第十八条 9-21前学校完【wán】成拟录【lù】取工作,并将【jiāng】拟【nǐ】录取考【kǎo】生名单在学【xué】校招生信【xìn】息网【wǎng】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后将拟录取名单报【bào】省【shěng】招办并【bìng】办理录取手续。凡拟录取的考【kǎo】生【shēng】,不再参加今年后续普通【tōng】高【gāo】校招生统一高考、技能高考以及其他考试和录取,我校也不办理退档手续。

第六章 收费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我校收费标准如下表。

专业名称 学费标准

融媒体技术与运营 5000元每生每年

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 5000元每生每年

注:本次单独【dú】考试招【zhāo】生【shēng】收取【qǔ】报【bào】名费200元/生,在考生领【lǐng】取【qǔ】准考证时收取。学生入校后,住宿费、书【shū】本费【fèi】等其它费用参照【zhào】其它在校生【shēng】收取。

第二【èr】十条【tiáo】 符合【hé】条【tiáo】件的学生均可享受我省及【jí】国【guó】家【jiā】相关资助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kě】以在规定【dìng】的时间申请生源地信用【yòng】助学贷款;入【rù】学以后可以申请国家【jiā】助学【xué】金;大二以上年级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学生还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xué】金【jīn】。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退役军人可按照政策实行学费减免,其【qí】他【tā】奖助政【zhèng】策【cè】按照现行有关规定【dìng】执【zhí】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èr】十一条 高职单独考试【shì】招生【shēng】录取的【de】考生【shēng】,各项要求与普通高考、技【jì】能高考录取的考生一致,需全日制【zhì】在校就【jiù】读【dú】,并享受同【tóng】等待遇。学生在【zài】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xiū】完【wán】教育教【jiāo】学计划规定内容【róng】,成绩合格,达到学校【xiào】毕业要求的,由学校进行学【xué】历电【diàn】子注册并颁发普通高等教育【yù】全日制【zhì】专科毕业【yè】证【zhèng】书。

第二十二【èr】条 高职【zhí】单独【dú】考试招生属于特殊招生类【lèi】型,此次录取的学生【shēng】不得转学或【huò】转专业,特【tè】殊【shū】情况确需转【zhuǎn】专业的,可按规定在本【běn】校【xiào】当【dāng】年高职单【dān】独考【kǎo】试招生专业范围内转换。

第二十三条 学校纪检【jiǎn】监察处对本次高【gāo】职单【dān】独【dú】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全程监督,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bù】的招【zhāo】生章程【chéng】进行,接受【shòu】社会的监【jiān】督【dū】,确保单独考试招【zhāo】生录取工【gōng】作公【gōng】平、公开、公【gōng】正。 监督举报电【diàn】话【huà】:0717-7104268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tuō】任【rèn】何机【jī】构和个人办理单独考【kǎo】试招【zhāo】生相关事宜,没有【yǒu】任【rèn】何派出【chū】机【jī】构和招生代理【lǐ】,也没有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dǎo】班【bān】、培训班,请考生和家【jiā】长谨【jǐn】防上【shàng】当。对以宜昌科技职业学院名义进行【háng】非法招生宣传、举办考【kǎo】前培训班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xué】校【xiào】保留【liú】依法【fǎ】追究【jiū】其【qí】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chù】,以国【guó】家和【hé】上【shàng】级有关政【zhèng】策为【wéi】准,未尽事宜,按【àn】上【shàng】级有关规定【dìng】执【zhí】行。本【běn】章【zhāng】程由宜昌科技职业学院招生【shēng】就业处负责解释【shì】。

咨询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17-7104002

网上咨询QQ群:289469501

招生咨询处邮箱:137922683@qq.com

学校招生信息网:zs.yckjzjy.cn

通信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汉宜大道205号

邮政编码:443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