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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西医科大学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简章

更新【xīn】:2024-9-21 16:01:13    发布:大【dà】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广西医科大学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简章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广西医科大学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简章,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广西医科大学2024年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yī】据《中【zhōng】华人民共和国【guó】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gāo】等【děng】教育法》以【yǐ】及广西教育厅、广西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结合本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简章。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广西医科大学,部【bù】标代码【mǎ】为10598,主【zhǔ】管部【bù】门为广西【xī】壮【zhuàng】族自治【zhì】区教育厅【tīng】。

第三【sān】条【tiáo】 南宁校本【běn】部校【xiào】址为南宁市青【qīng】秀区双拥路22号,邮编:530021。

第【dì】四条 广西医科大学是教【jiāo】育部批【pī】准的具有高等【děng】学历教育招【zhāo】生资【zī】格的普通高等学校,是一【yī】所全日【rì】制公办大学。本类型招生的办学层次为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五条 学历证书说明:我校颁发的学历证中学校名称为广西医科大学。

第六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chéng】”,贯【guàn】彻【chè】“公【gōng】平公正、全面考核【hé】、择优【yōu】录取、宁【níng】缺毋滥”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广西医科大学招生就业工作委员会是学校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以下简称“2+3”形式)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

第八条【tiáo】 广西医科大学招生就业【yè】处是广【guǎng】西医科大学【xué】组织和实施【shī】“2+3”形式【shì】五年制高职试点【diǎn】班【bān】(高职阶【jiē】段)招生工作的【de】常设【shè】机构。

第九条 广西【xī】医科大【dà】学党【dǎng】风廉政建设【shè】办公室负责对我校【xiào】高【gāo】职对口中职自【zì】主招生工作【zuò】实施再监督【dū】和再检查。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招生【shēng】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xué】校负责,招办【bàn】监督【dū】”的【de】工作机制【zhì】,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shì】)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xià】进行,实【shí】施【shī】招生工【gōng】作“阳【yáng】光工程”。

第十一条 考生须按学籍注【zhù】册【cè】的直升【shēng】院校和专【zhuān】业【yè】填报,否【fǒu】则所填直升批志愿无效。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

广【guǎng】西医科大学附设玉林卫生学【xué】校及与我校合【hé】作中等职业【yè】学校招收【shōu】的2022年“2+3”形【xíng】式五年制高职试点班(中职阶段)的中职学生(非广西医科【kē】大【dà】学附设玉【yù】林卫生学【xué】校及与我校【xiào】合作中等职业学【xué】校中【zhōng】职学生不在招生对象【xiàng】范围之内),且中职【zhí】阶段第9-21学期课程成【chéng】绩全部合格,同时符【fú】合以【yǐ】下条件【jiàn】:

(一)参加广西壮族自治区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且报名成功

(二)身体条件符合国家高考体检标准及相关专业要求。

学校【xiào】执行《普通高等【děng】学校招【zhāo】生体检【jiǎn】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对体检不【bú】符合招生【shēng】条件的考生【shēng】,我校【xiào】概不录取【qǔ】;新生入学后需【xū】进行体检【jiǎn】复查,对【duì】复查【chá】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zī】格【gé】。要求报考的考【kǎo】生无【wú】色盲、色弱,同【tóng】时从学生【shēng】就业、工作岗位的【de】特殊性考虑,对【duì】报考我校考生【shēng】的身体状况提出以下规定:

1.根据医药类专【zhuān】业培养特点【diǎn】,建议肢体残【cán】疾、行动不便以及面部有明显【xiǎn】缺【quē】陷的考生慎【shèn】报我校。

2.患有重症【zhèng】或【huò】难治性癫痫【xián】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病未【wèi】治愈【yù】、精神活性物质滥【làn】用和依赖者【zhě】,我校不【bú】予以录取。

第十三条 招生专业:招生专业为护理专业。

第十四条 选拔办法

采【cǎi】取由我校组【zǔ】织的入【rù】学考试进行选拔,考试科目分为文【wén】化【huà】基【jī】础和【hé】职业技能知识两科组成,总分【fèn】为600分。

(一)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1.文化基础

(1)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满分300分。

(2)考试范围:以【yǐ】国家【jiā】教育部颁布的相应科目的中等职业学【xué】校公共基础课程【chéng】教学大纲为【wéi】准【zhǔn】。

(3)考试方式:笔试(闭卷)。

(4)考试时长:120分钟。

2.职业技能知识

(1)考试内容:专业职业技能知识,满分300分。

(2)考试范围【wéi】:以国家教【jiāo】育【yù】部颁布的相应科【kē】目的中等职业学校【xiào】公【gōng】共基础课程教学大纲为准。

(3)考试方式:笔试(闭卷)。

(4)考试时长:120分钟。

(二)考试收费

按照【zhào】自治区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考【kǎo】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110元/人【rén】(其【qí】中报名费【fèi】30元/人【rén】,文化基础考【kǎo】试费40元/人,职业【yè】技能【néng】知识考试费【fèi】40元/人),具体缴费【fèi】方式另行向【xiàng】中职【zhí】学【xué】校通知。

(三)考试时【shí】间【jiān】:9-21(星期【qī】二【èr】),上【shàng】午9:9-21:00文化基础考试,下【xià】午【wǔ】15:9-21:00职业技能知识考试。

(四)考试地点:广西医【yī】科大学附【fù】设【shè】玉林卫生学校及【jí】我校合作中等【děng】职业学校教学【xué】点考【kǎo】场【chǎng】。

(五)成绩公布:考试结【jié】束一周后【hòu】由我校向中【zhōng】等职业【yè】学【xué】校提【tí】供成绩进【jìn】行公布。

第十五条 录取程序及录取规则

考【kǎo】生入学【xué】考试总成绩【jì】由文化基础和职【zhí】业技能【néng】知识【shí】两科考试成绩相加【jiā】组【zǔ】成。广西医科大学【xué】招【zhāo】生就业工作委员【yuán】会依据考试标准、招生【shēng】计划和生【shēng】源情况及专业发展【zhǎn】需要,划定最低【dī】录取控制分数线。对符合录取条【tiáo】件的【de】考生学校采用“分数【shù】优先【xiān】”的录【lù】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lù】取。如总成【chéng】绩相同,则按如下规则进行排序:总【zǒng】成绩—文化基【jī】础测试成绩—职【zhí】业技能测试成绩—语文成【chéng】绩【jì】—数学成【chéng】绩—英语成绩。即:考【kǎo】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dī】分排序,总成绩高者【zhě】排在前【qián】面;如【rú】果总【zǒng】成【chéng】绩相同【tóng】,则按文【wén】化基础测试【shì】成【chéng】绩排序,文化基础测试成绩高者排在前面;依次类推。

同时,录取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几点:

(一【yī】)参加【jiā】我校组织的入学考试【shì】且考试总成绩【jì】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该【gāi】分数线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shěn】定后,我校【xiào】将在考【kǎo】生填报志愿前【qián】在学【xué】校官网(网址:https://gz.gxmu.edu.cn/)对【duì】外公布);

(二)必须为广西医科【kē】大学附设玉【yù】林【lín】卫生学【xué】校及【jí】与我校【xiào】合作中等职业学校招收的【de】2022年“2+3”形式五年制高职试点班(中职阶段)的中【zhōng】职学生,且中【zhōng】职阶段第9-21学【xué】期课程成【chéng】绩全部【bù】合格;

(三)参加广西壮族自治区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且报名成功;

(四)身体条件符合国家高考体检标准及相关专业要求。

对符合【hé】录取条件【jiàn】的考生,我校【xiào】将【jiāng】按照广西招生考【kǎo】试【shì】院【yuàn】的有关要求进行公示、备案和【hé】录取。

第四章 入学、毕业和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 被录取入高职阶段学习的学生【shēng】由我【wǒ】校独立【lì】编【biān】班,在我校玉林【lín】校区及合作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学【xué】籍管理按【àn】现行高等教育学【xué】生学籍管理有关规【guī】定执行。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jiā】和学校有【yǒu】关【guān】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zī】格复查【chá】。

第十七条 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

各专业的学【xué】费、住【zhù】宿费等收费标准按【àn】广西【xī】壮【zhuàng】族自治区物价部【bù】门最新批复的收费标准执行。部分学【xué】习必需品、生【shēng】活用品为【wéi】自【zì】愿购【gòu】买,具体费用标【biāo】准【zhǔn】随录取通知书寄出。

第十八条 学校概况、专业介绍和奖、贷、助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请访问我校网站。

第十【shí】九条 我校以英语【yǔ】作【zuò】为外语【yǔ】教学【xué】语种,高职(专科)教育的【de】学生,达【dá】到毕业要求者,学校颁发毕业证书【shū】。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监督机制

我校坚决执行国【guó】家及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高【gāo】考【kǎo】招【zhāo】生工作的政策与规【guī】定及办法,整个【gè】招生录【lù】取工【gōng】作遵循“公开程序【xù】、公平竞争【zhēng】、公正选拔”的原则,全程接受社【shè】会的监督和投【tóu】诉,监【jiān】督【dū】电话:0771-5683499。

第【dì】二【èr】十一条 我校不【bú】委托任何中介【jiè】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凡以我校名义进行【háng】非法招生等活动【dòng】的【de】中介机构或【huò】个【gè】人【rén】,我校将依【yī】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

电话:0771-5663403

地址:广【guǎng】西南宁市【shì】青【qīng】秀区双拥路22号广【guǎng】西医科大学高等职业技【jì】术学院

学校网址:www.gxmu.edu.cn

本专科招生网址:https://zs.gxmu.edu.cn

E-mail:zsjy58490@163.com

第二【èr】十三条  本简章【zhāng】由广西医【yī】科大学【xué】招【zhāo】生就业处负【fù】责解释。若【ruò】与国家和【hé】各省【shěng】(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shì】)的规【guī】定【dìng】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简章自发布之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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