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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衡阳科技职业学院高职单招计划

更新:2024-9-21 10:06:11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衡阳科技职业学院高职单招计划

本文【wén】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衡阳科技职【zhí】业学院高职单招计划,主【zhǔ】要包含招生专【zhuān】业、各专业招生人数等【děng】信息,希望对【duì】大家【jiā】有【yǒu】所帮助【zhù】,如【rú】有变动或【huò】异议,请以各省市教【jiāo】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

招生计划

我校2024年单【dān】招总【zǒng】计划数【shù】为2500人,其【qí】中包含单列计划【huá】的【de】退役【yì】军人40人、特长生【shēng】18人【rén】。本校2024年招生【shēng】专业共16个。分专业单招计划及学费标准如下表,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2024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

专业组招生专业计划学费标准备注
(元/年)

医卫类

专业组

护理40017980元
药学20017980元
康复治疗技术10017980元
医学美容技术10017980元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10012980元

非医卫类

专业组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40015980元
农产品流通与管理5012980元
经济林培育与利用5012980元
大数据技术20015980元
物联网应用技术20015980元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20015980元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15015980元
美容美体艺术10015980元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10017980元
药品经营与管理10015980元
烹饪工艺与营养5012980元
总计划2500

单列计划及专【zhuān】业说明。根【gēn】据【jù】省教【jiāo】育厅政策规【guī】定,单列计划纳入我校单招总【zǒng】计划,且【qiě】均包含在【zài】各相关专业的招生计划【huá】内,未【wèi】录【lù】满【mǎn】的计划自动转为普通类计划。

1.退役军人计划40人,考生可在单招专业范围内自行选择报考。

2.特长生【shēng】招生计划18人,考生【shēng】可在单招专业范【fàn】围内【nèi】自行选择【zé】报【bào】考。

录取

第二十五条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第【dì】一类考生)、中职【zhí】考生和往届普【pǔ】通高中考生【shēng】及同【tóng】等学力【lì】考生(第二类考【kǎo】生)的【de】类别确定【dìng】及普通高中学【xué】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的认定以省教育【yù】考【kǎo】试院提供的数据为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shì】有效成绩不全的【de】应届普【pǔ】通高【gāo】中毕业考【kǎo】生必须按照中职考生和【hé】往届普通高中【zhōng】考【kǎo】生【shēng】及同等【děng】学力考【kǎo】生的要求参加【jiā】文化素质测试及【jí】录取。

第【dì】二十六条单招录取首先对报考【kǎo】单列计划的考生(第三类【lèi】、第四类考生)进行录取【qǔ】,单列计划【huá】只【zhī】录【lù】取【qǔ】第一志愿报考【kǎo】的考生,如有剩余【yú】单列计划则转为普【pǔ】通类计划录【lù】取第一类【lèi】、第【dì】二【èr】类考生。

第二十七条普【pǔ】通类考【kǎo】生分【fèn】类别分专【zhuān】业招生计划以实际参考的考生【shēng】人【rén】数为基【jī】数,按专业计划【huá】数【shù】除以该【gāi】专【zhuān】业参考总人数【shù】再【zài】乘【chéng】以各类别参【cān】考【kǎo】人数【shù】的【de】计算公式列出各专业第一类考生(具有2023年普通【tōng】高中学业水【shuǐ】平【píng】合格【gé】性考试有效成绩)、第二【èr】类【lèi】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píng】合格性考试有效【xiào】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的实际录取【qǔ】计划【huá】数【shù】。例如【rú】,某专业招生计划共100人【rén】,单【dān】列计划已录取5人,剩余计划95人录取第【dì】一【yī】类、第二【èr】类学生【shēng】,如第【dì】一类【lèi】考生、第二类【lèi】考【kǎo】生一志愿实际参考的人数分别为150、50人,根据【jù】同比【bǐ】例公式计算可得第一类、第【dì】二【èr】类考生的【de】计划数为【wéi】71、24人。第一类考【kǎo】生计划数计算公式【shì】:95/(150+50)×150。各类别【bié】各专业计划确定【dìng】后,录取过程中不再调整和追加。

第二十八条单招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fù】责、招【zhāo】办【bàn】监督”的原则【zé】进【jìn】行。各类别录取时,按照志愿优先的方式【shì】进行。各类别【bié】按照以下顺序进【jìn】行。

1.退役军人考生【shēng】。按考生【shēng】职业【yè】技能测试综合【hé】成绩【jì】从高分【fèn】到低分进行【háng】录取,录完为止。

2.特长【zhǎng】生。依据考生所【suǒ】填报项目按综【zōng】合成绩从【cóng】高分【fèn】到低分【fèn】进行录取,具体规则详见《衡阳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特长生高职【zhí】单招【zhāo】方【fāng】案》。

3.普通类考生。根据各【gè】专业分类别【bié】招生计划数,依据考生【shēng】所填报专业按综合成绩【jì】从【cóng】高分到【dào】低分进【jìn】行录取,录满【mǎn】为止。如遇生【shēng】源不足,则对【duì】该专业所对应专业组内未录取且服从调【diào】剂的考生【shēng】按综合成绩从高【gāo】分到【dào】低分进【jìn】行调剂【jì】录取。

第【dì】二十【shí】九条【tiáo】对于末位同分的考生,依据以下排序【xù】原【yuán】则进行录取【qǔ】。同分排【pái】序规则为【wéi】:文化成绩【jì】、语文、数学、外语。

第三十条为保障生源质【zhì】量,有【yǒu】下【xià】列情形【xíng】之【zhī】一者,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gé】:

1.填报虚假高考报名信息;

2.有缺考或舞弊、代考等行为;

3.文化素质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任一科目成绩为零;

4.未按要求办理录取确认手续。

第三十一条我校将通过招生官网(https://hykjxy.cn/)发【fā】布单招【zhāo】拟录取名单【dān】,拟录取考生需【xū】在我校【xiào】规【guī】定时间内办理相关录【lù】取确认手续。

第三十二条单招录取【qǔ】的学生不得【dé】参【cān】加本年度统一【yī】高考【kǎo】和【hé】普通高校对【duì】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xué】生不得转学【xué】,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按照【zhào】我校转专业政策规【guī】定【dìng】,在本【běn】校【xiào】当年单招专业范围内【nèi】转换。

第【dì】三十三条退役军人考【kǎo】生须录取到【dào】指定专【zhuān】业,不【bú】得转到其他专业,录取医【yī】卫专业组须参加全【quán】日制【zhì】脱产学习;录取非医卫专业【yè】组人数【shù】如不足以【yǐ】单独编班,则也【yě】须参加【jiā】全日制【zhì】脱产学习。

第三十四条单招第一志愿录【lù】取结束后【hòu】,如【rú】有【yǒu】剩余专业计划【huá】,我校将向社会公布有缺【quē】额的专业及计划数,并【bìng】组织【zhī】第二志愿【yuàn】报考我校且未【wèi】被第一志愿录取【qǔ】考生举行【háng】考试。第二志愿考试要求及录【lù】取规则【zé】等【děng】与第一【yī】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zh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