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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电子科技大学强基计划录取办法

更新:2024-9-21 14:17:04    发布:大【dà】学【xué】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年电子科技大学强基计划录取办法

2024年电子科技大学强基计划录取办法已经公布,以下是具体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百分制高考成绩×85%+综合能力考核成绩×15%

备注:

(1)百分制高考成绩=高考成绩/生源省高考满分×100

(2)百分制高考成绩、综合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所在省份强基计划招生计【jì】划,在【zài】入围我校考核的【de】考生中【zhōng】,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dī】进行录取【qǔ】。若考生综【zōng】合成绩相【xiàng】同,则依次按【àn】综【zōng】合能力考核【hé】成【chéng】绩、理综成绩(高考综合改革省【shěng】份为【wéi】物理成绩)、高考成绩、数学成【chéng】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体质测试成【chéng】绩【jì】排队(申请免体测考生【shēng】体质【zhì】测试成绩排序位【wèi】于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最后),择优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我校予以预录取。

校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强【qiáng】基计划预录【lù】取名单,并报各【gè】省【shěng】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hé】,办理录【lù】取手续。

我校将于9-21前公布录取名【míng】单并公【gōng】示录取标准。被正式【shì】录取的考【kǎo】生不【bú】再参加本省(区【qū】、市【shì】)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二、入围考核办法

考生高考成绩(不含【hán】任何政【zhèng】策性加分,下同)须达到生源省(区、市)本【běn】科【kē】一【yī】批同【tóng】科类录【lù】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pī】次【cì】的省份,“本科【kē】一批同【tóng】科类【lèi】录取控【kòng】制分【fèn】数线”参【cān】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zuì】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zhí】行)。

对于符合报【bào】考条件且确认考试【shì】的第一【yī】类考生【shēng】,其高考成绩满【mǎn】足上述要求时,我校将按照强基计划分【fèn】省招生计划数的【de】5倍,依据【jù】其高考成绩【jì】从高分【fèn】至低分【fèn】择优确定各【gè】省入围考生名单(末位高【gāo】考总【zǒng】分相同都予以入围);对于符合报考条【tiáo】件且【qiě】确认考试的第二类考生,其高【gāo】考成绩满足上【shàng】述【shù】要求时【shí】,可直【zhí】接入【rù】围【wéi】。

考生入围考核结果和入围标准将于9-21在【zài】相关平台中公【gōng】布【bù】,我【wǒ】校【xiào】不【bú】再通知考生本人。

备注:考生高考成绩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为准。

三、考核程序及办法

1.打印准考证

入围【wéi】考核的考生【shēng】须在【zài】规定时【shí】间内登录我校【xiào】强基【jī】计【jì】划报名【míng】平台打【dǎ】印准考证,我校不再通知考生本人。具体时间规【guī】定如下:

打印准考证:9-21

2.考核程序

(1)考核内容:体质测试和综合能力考核

(2)考核时间:

体质测试:9-21下午

综合能力考核:9-21

(3)考核地点:电子科技大学

备注:考【kǎo】核具体时间【jiān】、地点【diǎn】及相关安排详见准考【kǎo】证和【hé】我校本科【kē】招生网相关公【gōng】告【gào】,我校不再【zài】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xiào】本【běn】科招生网相【xiàng】关通知。

3.考核办法

(1)综合能力考核

综合能力考核为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综合面试主要考查考【kǎo】生分析问题、解【jiě】决【jué】问题和创新思维【wéi】的【de】能力【lì】,同时,考【kǎo】生【shēng】的【de】综合素质档案将作【zuò】为面试的重要参考【kǎo】。综合【hé】面试采取【qǔ】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shì】,全程录音【yīn】录像。

(2)体质测试

考【kǎo】生须【xū】在项【xiàng】目【mù】1(立定跳远)或项目2(引体向【xiàng】上(男生)/仰卧起坐【zuò】(女生))中选择一个项目进行体质测试(测试【shì】细则详【xiáng】见附件【jiàn】《电【diàn】子科技大学强基计划体质测试细则》)。考生确认体质测试项【xiàng】目后,不得更改。体质测试得【dé】分【fèn】不计【jì】入综【zōng】合【hé】成绩,但将作为录【lù】取的重要参考【kǎo】依据。因【yīn】身体原因无法参加测【cè】试的,须提交由【yóu】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开具的证明。

备注【zhù】:如遇不可抗力因素【sù】,我【wǒ】校考核【hé】工作【zuò】安排可能做【zuò】出相应调整【zhěng】,届时将另行通知。

附件点击链接查看http://www.zs.uestc.edu.cn/view/15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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