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北京城市学院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更新【xīn】:2024-9-21 11:01:07    发布:大【dà】学生必备网【wǎng】      纠错

2024北京城市学院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北京城市学院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zhàn】比例【l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rú】有不同,还【hái】请【qǐng】以各学院【yuàn】/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wéi】准【zhǔn】。

一、总成绩合成和录取原则

1.各硕【shuò】士专业(方向)按【àn】照考生总【zǒng】成绩(总成【chéng】绩=初试【shì】成【chéng】绩总分×60%+复试成绩【jì】总分×40%)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zài】总成绩相同的情况【kuàng】下,取【qǔ】初试成绩总分高的考生。初试成绩【jì】总【zǒng】分仍相【xiàng】同的情况下,按照【zhào】专业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2.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成绩低于满分的60%;

(2)专业面试成绩低于满分的60%;

(3)复试总成绩成绩低于满分的60%;

(4)同等学力加试低于满分的60%;

(5)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缺考;

(6)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7)体检不合格者;

(8)考试作弊者;

(9)其他违反国家研究生考试相关规定者。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录取工作应积极落【luò】实,实事求是,在【zài】不影响培养质量【liàng】的前提下【xià】,尽可能按计划录【lù】取。

4.拟录取的考生除全日制学习方式非定向就业录取类别【bié】外【wài】,均须【xū】签订相【xiàng】应的协【xié】议(后期请点击相应类【lèi】型进行下载),未按时提【tí】交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5.被录取的全日制【zhì】学习【xí】方式的【de】非定向【xiàng】就【jiù】业考生的人事档案【àn】必须转入我校,户口将根据【jù】学校户籍管理部门【mén】要求办理【lǐ】,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调档函将随录取通知一【yī】并发放,9-21前未将人【rén】事档【dàng】案按时调入我校的考生将被取【qǔ】消录取【qǔ】资【zī】格。

6.被录取【qǔ】的非全日【rì】制学习方【fāng】式定向就业考生,学校不接收非全日【rì】制研究【jiū】生【shēng】的户口、人事档案【àn】、党团关系、工资关系,其工资【zī】、福利等待遇由定向【xiàng】就业单位负【fù】责【zé】;不参加北京市城乡【xiāng】居民(一【yī】小)基本医疗保险;不【bú】享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xué】业【yè】奖【jiǎng】学金、国家助学金【jīn】、国家助学贷款【kuǎn】;不发放火车【chē】票学生优惠【huì】卡;不【bú】提供【gòng】非全日制【zhì】研究生宿舍住宿;毕【bì】业后不参加就业派遣,无派遣证与报到证,毕【bì】业后【hòu】回【huí】原单位【wèi】报到。

二、破格复试的原则和条件

对符合基础学【xué】科【kē】、艰苦【kǔ】专业以及【jí】国家急【jí】需但【dàn】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初【chū】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qiú】,但专业【yè】科【kē】目成绩特别【bié】优异或在科研创新【xīn】方面具有突出表现【xiàn】的考生,可允许【xǔ】其破【pò】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yuàn】专业【yè】复试(简【jiǎn】称【chēng】破格【gé】复试)。合格生源(含调【diào】剂生源)充足的【de】招生专业一般不【bú】再进行破格复试。破【pò】格复试考【kǎo】生不得调剂【jì】。不得跨专【zhuān】业破格复试,调剂考生不得破格复试。专业内需按【àn】成绩顺序【xù】选拔【bá】破【pò】格复试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