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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三明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6:10:16    发【fā】布【bù】:大学生【shēng】必备网      纠错

2024年三明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三明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三明学院2024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实施高校招生政策,依法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shēng】的正【zhèng】当权【quán】益,保证招【zhāo】生【shēng】工作正【zhèng】常顺【shùn】利进【jìn】行,根据《中【zhōng】华人民共和【hé】国教育法》《中华【huá】人民共【gòng】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部、福建省招生【shēng】委员会、福建【jiàn】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jié】合学校实际【jì】,制定本【běn】章程。

第二章  学校全称、地址及办学类型

第二【èr】条  学校【xiào】全称:三明学院(国【guó】标代【dài】码:11311)

三【sān】明学院是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kē】高【gāo】校,办【bàn】学历史可以追溯到1903年陈宝琛创【chuàng】办的【de】全闽师范学堂【táng】,是【shì】“十四五”时【shí】期“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建设高校、教育部“产教融合创【chuàng】新基地”全国首批试【shì】点院校【xiào】、教育部国家【jiā】语言文字推广【guǎng】基地【dì】、教育部人工智能助推教【jiāo】师【shī】队【duì】伍建设试点高【gāo】校、福建省党建工作示范【fàn】高校、福建省【shěng】“三全育【yù】人【rén】”综合改革试【shì】点【diǎn】建设高校【xiào】、教育部“一站式【shì】”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自主试点高校,拥有【yǒu】国家级众创空间等众多教学科研平台。学【xué】校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全面落实立德树人【rén】根本任【rèn】务,坚守应用【yòng】型办学定位,发展成【chéng】为一所以“做【zuò】强工科【kē】、做优【yōu】师【shī】范、做特文科”为导向,工学【xué】、管理学、艺术学【xué】、文学【xué】、理学、教【jiāo】育学、经济学、法学等多学【xué】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高【gāo】校,建成新【xīn】时代应用型【xíng】本科【kē】人才培养体系、科学【xué】研究体系和社会服务体系【xì】。拥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家级特色专业、国家级卓越人才培养计划专业等。

第三条  学校地址:福建省三明市荆东路25号。

第四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学制四年。

第五条【tiáo】  办学类型与性质:省属公办【bàn】全日制普通本【běn】科【kē】高校【xiào】。

第六条  颁发证书种类: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三明学院普通本科学历证;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学费标准及有关要求

第七条  2024年高职分类【lèi】考【kǎo】试【shì】招【zhāo】生计划以福建【jiàn】省教育【yù】考试院汇总公布为准。

第八【bā】条  收费标【biāo】准根据【jù】《福建省物价【jià】局福建省财政厅【tīng】福建省【shěng】教育【yù】厅关于归档调整我省未具备研究生培养资格【gé】的公办本科高校【xiào】学费【fèi】标准的通知》(闽【mǐn】价【jià】费〔2014〕183号【hào】)等文件规定执行。学费和住【zhù】宿费清退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jiàn】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yù】厅关于规范高等【děng】学校和中等职业【yè】学【xué】校【xiào】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05〕435号)规定执行。

第九条  考生须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

第十条  考生身【shēn】体健康要求按照【zhào】《普通高等学校【xiào】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yì】见【jiàn】》执【zhí】行。

第十一条  各招生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dì】十二条  学校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招【zhāo】生专【zhuān】业【yè】均【jun1】无外语应【yīng】试语种要求。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录取坚持公平【píng】竞【jìng】争、公正【zhèng】选拔、公开透明原则【zé】。

第十四条  中职学校类考生成绩根据报【bào】考类别,按【àn】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lù】取;投【tóu】档分【fèn】相同【tóng】时,先按【àn】符【fú】合录【lù】取照【zhào】顾政策同等优先进行排序【xù】、再按专【zhuān】业基础知识、职业【yè】技能测试、公共基【jī】础知识科【kē】目成绩从【cóng】高分到低分进行排【pái】序录取。如仍相同【tóng】,则参考综合素质评【píng】价。

第【dì】十五条  学【xué】校执【zhí】行福建省教【jiāo】育厅【tīng】制定的有关加【jiā】分录取照顾政策。

第十六【liù】条  学校高职分【fèn】类考试招生录取【qǔ】工作严格【gé】执行教育部和福建【jiàn】省教育【yù】厅制定的【de】录取政策和【hé】有关规定。

第五章  其它

第【dì】十七条  学校【xiào】招【zhāo】生【shēng】工作实施“阳光工程【chéng】”,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咨询服务、录取结果、重大【dà】投诉举报查处【chù】情况均对外公【gōng】开。

第十八条  为确保生源质量,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fù】查中【zhōng】发现【xiàn】的【de】弄【nòng】虚作假【jiǎ】、徇私【sī】舞【wǔ】弊【bì】等情形,确定为复【fù】查不合格【gé】,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yí】交有【yǒu】关部门调查处【chù】理【lǐ】。

第十九条  学校贯彻落实国家【jiā】资助政策,围【wéi】绕“精准资助【zhù】”工作要【yào】求,形成“奖【jiǎng】、贷、助、补、减、免、缓、勤”家庭经济困难【nán】学生资【zī】助【zhù】和帮扶【fú】体系。内容包【bāo】括【kuò】:国家奖学金【jīn】、国【guó】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优秀学生【shēng】奖学金、学费减免【miǎn】、勤工助【zhù】学【xué】等。资助政策详情可【kě】登【dēng】录学【xué】校【xiào】学生工作处网站查询(http://xgc.fjsmu.edu.cn/Website/Home/Index),咨【zī】询电【diàn】话【huà】:0598-8398809。

第二十条  高职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不能转专业。

第二十一条  咨询联系方式、录取结果公布及网址。

招生咨询电话:0598-8399860

招生申诉电话:0598-8399682

通讯地址:三明市荆东路25号三明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65004

学校网址:https://www.fjsmu.edu.cn/

录取结果可【kě】通【tōng】过福建省教育【yù】考试院录取结【jié】果查询网页及三明【míng】学院招生【shēng】信息网页(http://zjc.fjsmu.edu.cn/main.htm)查询。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三明学【xué】院招生【shēng】办公室负责解【jiě】释。学校【xiào】以【yǐ】往【wǎng】有关高职分【fèn】类【lèi】考【kǎo】试【shì】招生工作的文件【jiàn】规定【dìng】凡与本【běn】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规定为准【zhǔ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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