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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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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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工作

1.复试后总【zǒng】成绩实行百分制【zhì】,原则上按初试成绩【jì】占【zhàn】60%,复试成绩占【zhàn】40%的比【bǐ】重相加【jiā】组成。

计【jì】算公式:总成绩=(初试【shì】成绩按【àn】总分折合成百【bǎi】分制【zhì】后计算【suàn】)×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

会【huì】计、物流工程与管理因初【chū】试总分【fèn】不同,可自行【háng】设【shè】定【dìng】复试成绩总分和比例。

其中【zhōng】:复试【shì】成绩【jì】(百分制)包括:专业【yè】知识考核成绩、外语能【néng】力测【cè】试成绩、综合素质【zhì】面试成绩。会计、物流工程与管理还需包括思想政治理论成绩。

各招生【shēng】单位可根据招生专业【yè】特点适当调整初试和复试【shì】成绩【jì】所占比例,报【bào】研究生【shēng】招【zhāo】生办公室备【bèi】案后执行。各招生单【dān】位【wèi】在完成全部【bù】复试【shì】后【hòu】,须在三个工作日内上网公示全部考生【shēng】复试总成绩排名。

2.所【suǒ】有复试【shì】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的高低排序【xù】,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tóng】的情况下,按【àn】复【fù】试成绩排【pái】序录取。“退【tuì】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shēng】单【dān】独排【pái】序【xù】。各招生单位【wèi】根据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报校研究生招生工【gōng】作领【lǐng】导小【xiǎo】组审核,并公【gōng】示10个工作日【rì】。

3.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满分的60%)者;

(3)同【tóng】等学【xué】力考生加【jiā】试成绩有一门【mén】或【huò】一门【mén】以上不合格(低【dī】于满分的60%)者;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4.已录取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

(2)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入学复查不合格者。

5.所有非定向考生的人事档案须转入学校。定向就业考生须【xū】在拟录取前提供【gòng】与招【zhāo】生单位、用人单位签【qiān】订的【de】定向就业合同。各招生单位在【zài】复试、调剂过程中,应提前将相关管理规定【dìng】告知报【bào】考【kǎo】非全日制【zhì】专业学位的考生,满足【zú】有关要求才能拟录取。

6.被录取后放弃入学者,学校将会把个人失信记录存入档案。

7.入学后3个月内【nèi】,学【xué】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dìng】》有关要求,对所【suǒ】有考生【shēng】的入学资格进行全【quán】面复查。复查不合【hé】格的,取消学籍;情节【jiē】严【yán】重【chóng】的,移交有关【guān】部【bù】门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