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更新:2024-9-21 16:06:54    发【fā】布:大学生必备【bèi】网      纠错

2024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初【chū】试【shì】复试所占比【bǐ】例,希望对大家【jiā】有【yǒu】所帮助,如有不同,还请以【yǐ】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bǐ】例为准。

一、成绩计算

考生复试后的综合【hé】成【chéng】绩采用权重计算方【fāng】法,满分为100分。具体计【jì】算方【fāng】法【fǎ】为:

1.复试中无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的专业: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100/初【chū】试满分)×50%+复试专业【yè】课笔【bǐ】试成【chéng】绩(满分150分)/1.5×20%+专业面试成【chéng】绩【jì】(满分100分)×25%+外语听力及【jí】口语成绩(满分100分)×5%。

2.复试中有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的专业:

综合【hé】成绩=初试总成绩×(100/初试满【mǎn】分【fèn】)×50%+复【fù】试专业课笔试成绩【jì】(满分150分)/1.5×20%+实践考核【hé】成绩(满分100分)×10%+专业面【miàn】试成绩(满分100分)×15%+外语听力及口【kǒu】语成【chéng】绩【jì】(满分100分)×5%。

二、录取

各学院根据【jù】学院的【de】招生【shēng】计划和考生的【de】综【zōng】合成绩提出各专业拟录【lù】取名单【dān】,拟【nǐ】录取名单中【zhōng】含统考生、调剂生、单考生及【jí】退役大学生士兵、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不含推免生),名单按一志愿、调剂及各类专项计划考生分类排序,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确定。

1.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1)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70分。

(2)复试专业面试成绩低于60分。

(3)复试有【yǒu】实践(实验)能力考【kǎo】核的学科(专业),其实践考【kǎo】核成绩低于60分。

(4)复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成绩低于60分。

(5)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6)调剂考生未在调剂系统中我校规定的时间内确认“待录取”。

(7)报名材料弄虚作假。

2.单独考试、硕师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按定向就业方式拟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对拟录【lù】取考生,所【suǒ】在单【dān】位需提供思想政治素【sù】质【zhì】和品【pǐn】德考核意见,内容主要包括考【kǎo】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biǎo】现、道德品【pǐn】质、遵纪守【shǒu】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4.调档与签订协议

拟录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到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往届毕业生预计5月底之前调档,应届毕业生可推迟至【zhì】毕业【yè】后【hòu】调【diào】档)。拟录类别为定【dìng】向就【jiù】业的考生,须签订【dìng】定向就业协议

教育部文【wén】件规定【dìng】,原则上【shàng】非全【quán】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我校今年拟【nǐ】录取的非全日【rì】制考【kǎo】生【shēng】,录取前须签【qiān】订【dìng】定【dìng】向就业协议书。

少【shǎo】数民族骨干计划的拟【nǐ】录取考生【shēng】在正【zhèng】式【shì】录取前还须签订三方【fāng】(或【huò】四方)定向培养协议【yì】书。协议【yì】由考生与招生单位【wèi】、生源地省级教育行【háng】政部【bù】门或【huò】所【suǒ】在单位签订【dìng】。被录取的考【kǎo】生入学报到时均不迁转户口。

5.录取通知书发放

拟录取【qǔ】名单经教育部同意并备案【àn】后【hòu】,我校预计【jì】于【yú】6月发放录【lù】取【qǔ】通【tōng】知【zhī】书。考生如需变更通讯地【dì】址,可在复试录取【qǔ】期间登录我校研究生招【zhāo】生系统进行更改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