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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分类考试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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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分类考试招生计划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分类考试招生计【jì】划,主要包含招生专业、各专业招生人数等信息【xī】,希望对【duì】大【dà】家有所帮助,如有【yǒu】变动或异议【yì】,请以【yǐ】各省市教育考试院【yuàn】或【huò】学校【xiào】公布的信息为准。

招生计划

2024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分类考试招生计划

录取原则

第九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xún】公平竞争、公平选【xuǎn】拔、公开【kāi】程【chéng】序的原则;执行教【jiāo】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yuán】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běn】章程公【gōng】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shēng】填报的志愿和【hé】考生的总成绩(考【kǎo】生【shēng】文化基础【chǔ】考试【shì】成绩【jì】+职业【yè】技能【néng】考试【shì】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quán】面考核,择优录取【qǔ】。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shēng】委员会、纪检监督部【bù】门、考【kǎo】生和社【shè】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 院校志愿录取执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的录取规定。

第十一【yī】条【tiáo】 专【zhuān】业志愿录取,如考【kǎo】生符合【hé】专业录取【qǔ】要求,以投档分数优先为原则【zé】,即先按高分到低【dī】分排队,依【yī】次按照【zhào】考【kǎo】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shùn】序录取。如【rú】考生分【fèn】数未达到第一专业【yè】志愿录【lù】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èr】专业志愿【yuàn】录取分数,依【yī】此类推,直至【zhì】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zài】考生所报【bào】专【zhuān】业志愿【yuàn】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kě】调到未录【lù】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zuò】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二条 对政策加分考【kǎo】生的录取【qǔ】,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天津市招【zhāo】生【shēng】委员会【huì】制定的加【jiā】分政【zhèng】策和【hé】录【lù】取规定。

第【dì】十三条 同等条【tiáo】件下,优先录取单科分数较【jiào】高(依【yī】次为【wéi】语文、数学、综合能力【lì】、外语)的【de】考生。

第十四条【tiáo】 依据【jù】教【jiāo】育部、原卫生【shēng】部【bù】、中国残疾人联合【hé】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jiǎn】工作【zuò】指导【dǎo】意见》的有关要【yào】求,对考生【shēng】身体健康状况进行【háng】审查【chá】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zhǔn】的,按指导意见的【de】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我院非英语专【zhuān】业的公【gōng】共外【wài】语课程均为英语【yǔ】,小【xiǎo】语种考生【shēng】慎重填报。

第十六条 学院在接到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发放录取通知

第十七条【tiáo】 已被我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de】考生,不可【kě】再参加秋季【jì】普【pǔ】通【tōng】高考各批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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