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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0:56:49    发布:大学【xué】生【shēng】必备网      纠错

2024年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天津财经【jīng】大学珠江学院2024年天津市高职【zhí】分类【lèi】考试招生章程【chéng】(面向中【zhōng】职【zhí】毕业生

第一章总则

第【dì】一条根【gēn】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zhōng】华【huá】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维护学【xué】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yì】,依【yī】法招生,结合天【tiān】津财经大【dà】学珠江【jiāng】学院天津市高【gāo】职分类考试【shì】招【zhāo】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d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yuàn】有关天【tiān】津市高职分【fèn】类考【kǎo】试招生政【zhèng】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yào】渠道,是天津财经【jīng】大学珠【zhū】江学院开展天津市【shì】高职分类考试【shì】招【zhāo】生咨询和录取工作【zuò】的主要【yào】依据。

第三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

二、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学校代码:14087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周良街道祥瑞大街18号

六、学校简介

天津【jīn】财经大学珠江学院【yuàn】成立于2006年【nián】,是经教【jiāo】育部批准、由天津财经大【dà】学与【yǔ】广东珠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sī】按照独立【lì】学【xué】院模式和机制合作建立【lì】的一所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院校。学院的举【jǔ】办方【fāng】实力【lì】雄厚,举【jǔ】办方之一的天【tiān】津财经【jīng】大学【xué】系新【xīn】中国最【zuì】早【zǎo】建立的财经大学之一,拥有六十余年的办学史,积淀深【shēn】厚,是天津市属重点【diǎn】大【dà】学和我【wǒ】国【guó】北方培养【yǎng】高级经济管理【lǐ】人才【cái】的重要基【jī】地;另一举办方【fāng】广东珠江投资股份有【yǒu】限公司,系一【yī】家集城市更新【xīn】、能源与基础设施、商业、产业【yè】、住宅、教育、医【yī】疗【liáo】、文化、科技、金融十大业【yè】务板【bǎn】块于一体的大【dà】型多元化企【qǐ】业集团。

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坐落于天【tiān】津市宝坻区京津新城,毗【pí】邻津蓟【jì】高速公路【lù】。校区占地面积近900亩,办【bàn】学【xué】设【shè】施完备。学院管理严格【gé】规范,秉持“以学生【shēng】为本、以【yǐ】质【zhì】量立校【xiào】”的办学【xué】理念,致力【lì】于培养具【jù】有国【guó】际视【shì】野、创新与追求卓【zhuó】越精神、高度社会【huì】责任感【gǎn】和可持续发展潜质的应用型【xíng】人才。

第二章招生机构

第四条【tiáo】天津财【cái】经大学珠江学院成立【lì】招生委员会,全【quán】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shēng】计划、讨论决定有关招生【shēng】的重【chóng】大事【shì】宜并监督招生【shēng】工作的【de】具体实施【shī】。

第【dì】五条天津财经【jīng】大学珠江学【xué】院设有招生【shēng】工【gōng】作办公室,其【qí】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gōng】作的常设机构【gòu】,负责招生的日常工【gōng】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天津财【cái】经大学【xué】珠江学院根【gēn】据发展【zhǎn】规【guī】划、办学条【tiáo】件、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设【shè】置招生专业,制订计【jì】划,并【bìng】向社会【huì】公布。

2024年天津市高职分类【lèi】考试招生【shēng】专【zhuān】业为酒店【diàn】管理【lǐ】专业,专业计【jì】划数【shù】详见市高招办相关文件,或登录天津招考资讯【xùn】网【wǎng】(www.zhaokao.net)和学院招生网站查询【xún】。

第七条经天津市物价部门批准,酒店管理专业学费标准【zhǔn】为【wéi】每生每学【xué】年15000元【yuán】,住宿费标准【zhǔn】为每生每学【xué】年【nián】1500元。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我【wǒ】市【shì】物价主【zhǔ】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八【bā】条【tiáo】招生录取工【gōng】作遵循公平竞争【zhēng】、公【gōng】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shì】招【zhāo】生委员会制定【dìng】的录取【qǔ】政策、以及【jí】本章程公布的有【yǒu】关规【guī】定【dìng】。在录取控制分数【shù】范围内,以考生志愿和考试总成【chéng】绩为主要依【yī】据,择优录取【qǔ】。录取过程中,自觉【jiào】接受天【tiān】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bù】门【mén】、考生和【hé】社【shè】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对政策【cè】照顾【gù】考生的录取,执行【háng】天津市招生委【wěi】员【yuán】会制定的加【jiā】分【fèn】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条 当若干名考生考试总成绩【jì】相同时,将按照语文、数学【xué】、综合能【néng】力、外【wài】语【yǔ】的单【dān】科成绩由高到【dào】低【dī】顺序录取。

第十一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jí】人联【lián】合会【huì】颁布的《普通高【gāo】等学校招生【shēng】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duì】考【kǎo】生【shēng】身【shēn】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yì】见的相关规定处理【lǐ】。

第十二条【tiáo】酒【jiǔ】店管理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chéng】为英【yīng】语,小语种考【kǎo】生慎【shèn】重填报。

第【dì】十三条已被【bèi】天津财经大学珠【zhū】江【jiāng】学院天津市高职【zhí】分类考试招【zhāo】生录取【qǔ】的【de】考生,不能再参加秋季普通高考各批次的录取。

第五章后续管理

第十四条新生持录取通知,按学校有关【guān】要【yào】求【qiú】和规定【dìng】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事【shì】先以书面形式向【xiàng】学【xué】院请假【jiǎ】并【bìng】征【zhēng】得【dé】学院批【pī】准【zhǔn】,请假期【qī】限一般不得超过两周【zhōu】。未请假或【huò】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kàng】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xué】资格。

第十五条天津财经大【dà】学珠江【jiāng】学院是独立【lì】学院,属于民办性质,尚未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和减【jiǎn】免学费工【gōng】作,经济【jì】困难【nán】考生【shēng】慎重填报。目前【qián】,学院【yuàn】设有奖【jiǎng】学金、助学金以【yǐ】及勤工【gōng】助学岗位【wèi】。

第十六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我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yǔ】工作【zuò】,按【àn】照国务【wù】院学位委【wěi】员会及教【jiāo】育部有关规定【dìng】办理。符合国家及我院【yuàn】有关【guān】规定的毕业生,授予我院学士学位【wèi】,颁发学位证书。

第六章附则

第十【shí】七【qī】条【tiáo】本【běn】章程仅适用于【yú】2024 年天津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十八条本章程经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十九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kāi】始【shǐ】执【zhí】行。凡【fán】以前有关天津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政策【cè】、规【guī】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zhǐ】,均【jun1】以本章程规定【dìng】为准。如【rú】遇【yù】国家【jiā】法律、法规、规【guī】章和上【shàng】级【jí】有关【guān】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https://zhujiang.tjufe.edu.cn/

E-mail:zhujiangzhaoban@163.com

电话:022-22410821

邮编:301811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周良街道祥瑞大街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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