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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韶关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4-9-21 11:09:53    发布:大学【xué】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韶关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韶关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在各【gè】省(区、市【shì】)招生办公室按照【zhào】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或【huò】文科【kē】类、理科类【lèi】),艺体类(含【hán】音【yīn】乐类、美【měi】术与设计类、舞蹈类、体育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二十一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mén】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kǎo】试科【kē】目【mù】须合格【gé】。具体【tǐ】要求以【yǐ】广东省【shěng】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二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三【sān】条【tiáo】 在【zài】思想政治品德考核【hé】和身【shēn】体【tǐ】健康状况检查合【hé】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zuì】低分【fèn】数线,符合学校提【tí】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jù】考生成绩【jì】、专业【yè】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yōu】录取。

第二十四条【tiáo】 普通【tōng】类【lèi】(历史类【lèi】、物理【lǐ】类或【huò】文科类、理科类)专【zhuān】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qū】、市)投【tóu】档【dàng】规【guī】则出档【dàng】后,实行“分数【shù】优先”的录取【qǔ】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pái】位高的【de】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zài】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wèi】相同时,优先录【lù】取已【yǐ】修习相关专业基础【chǔ】知识(模块)的考生。

在无排位或【huò】排【pái】位分的省(区、市),考生【shēng】投【tóu】档总分相同时,依次优先录【lù】取文科【kē】类语【yǔ】文、数学、外【wài】语、文科【kē】综合,理科类【lèi】数学、语文、外语、理【lǐ】科综合科目成绩分高【gāo】者。

第二十五条  艺体类统考专业分【fèn】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kǎo】生符【fú】合【hé】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shí】行“分数优先”的原【yuán】则,优【yōu】先录取投档总【zǒng】分排位在前的考【kǎo】生,再录取投【tóu】档总分【fèn】排位在后的【de】考生。考【kǎo】生投档【dàng】总分【fèn】相同时,按照考【kǎo】生【shēng】排位择【z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wèi】相同时,优先录【lù】取修习相【xiàng】关专业【yè】基础知识(模块)的【de】考生。

在无排位【wèi】或【huò】排位【wèi】分【fèn】的省(区、市【shì】),按照该【gāi】生源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按【àn】综合【hé】成绩从高到低【dī】排【pái】序进行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gōng】式为【wéi】:综【zōng】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zhèng】策性【xìng】加【jiā】分)×0.5+(专业成绩÷专业满分)×文【wén】化成绩满分×0.5。考生综合成绩相【xiàng】同时,专业成【chéng】绩高者优【yōu】先录取。

如生源【yuán】所在省(区、市)对投档【dàng】录取条件等有最新【xīn】规定,则【zé】按【àn】该【gāi】省(区、市)相关政策执行【há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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