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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甘孜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新:2024-9-21 17:09:51    发布:大学生【shēng】必【bì】备网      纠错

2024甘孜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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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第五条 严格执【zhí】行国家招【zhāo】生政【zhèng】策和纪律条例,坚持公开、公【gōng】平、公【gōng】正的原则,德智体【tǐ】美劳全【quán】面【miàn】考核,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顺序,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

第六条 录取方式: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下,实行网上远程录取。

第七条 调档比例:按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调阅考生档案。

第八条 男女比例:各专业均无男女比例要求。

第九条 若考【kǎo】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时【shí】,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dào】低”的【de】原则调剂【jì】至【zhì】其他还【hái】未【wèi】满额的【de】专业,对成绩无法满足且不服【fú】从【cóng】调剂的考生,作【zuò】退档处【chù】理。

第【dì】十条 对【duì】填报我校【xiào】志愿的考生,符合国【guó】家【jiā】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加分投档或降分录【lù】取照【zhào】顾政策的,可享受【shòu】加【jiā】分【fèn】投档或降分【fèn】录取的照顾政【zhèng】策。

第十一条 我校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对因身体健康状况【kuàng】致使生活无法自理或【huò】无法正常完【wán】成学【xué】业【yè】的考【kǎo】生,我校【xiào】将不予录取;体检不符【fú】合专【zhuān】业相关【guān】要【yào】求的考生,应【yīng】慎重填【tián】报【bào】。对存在明显身体残疾【jí】或语言障碍的考生,原则上也不能录取到毕业后可能从事【shì】教师职【zhí】业的相关【guān】专业;鉴于医疗卫生服务【wù】工作的特殊性,色觉异【yì】常(色盲【máng】或色弱)考生将【jiāng】不能被录取,学【xué】院建议残疾考生【shēng】谨【jǐn】慎填报医学类【lèi】、药学类、护【hù】理类、教育类专业。

第十二条 普通类【lèi】专业,对投【tóu】档成绩【jì】相同【tóng】的进档【dàng】考生在录取时,文【wén】史类按照语文、文综、数学、英语顺【shùn】序依【yī】次【cì】比【bǐ】较单科成绩择优【yōu】录取,理工类按照数学、理综、语文、英语顺序依次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三【sān】条 鉴于藏医学、藏药学专业的特殊性,考生须【xū】具备较【jiào】为良好的藏语【yǔ】文基【jī】础,学【xué】校建议【yì】无藏【cáng】语文基础的【de】考【kǎo】生慎重【chóng】填报【bào】藏医学、藏药学专业,具体要求以有关省(自【zì】治区、直辖市)招生主【zhǔ】管部【bù】门【mén】公【gōng】布为准。

第十四【sì】条 一【yī】类模式的考生【shēng】,按省教育考试院录取标准和要求进行;加试藏(彝)文的考生,一律按普【pǔ】通【tōng】类【lèi】考生的录【lù】取程【chéng】序和要【yào】求进行【háng】录取,投档成绩不含藏(彝)文加试成【chéng】绩【jì】且【qiě】不【bú】作【zuò】参考。

第十五条 艺【yì】体类考生的录【lù】取,在文化考试【shì】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过生源地省【shěng】专【zhuān】科控制线的前提下【xià】,进档考生按【àn】投档成【chéng】绩从【cóng】高分到低分择【zé】优录取。

第十六条 我校所有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新生进校后所有专业外语基础课程均以英语为教学语种。

第十七条 录取结果公布:通过省、市教育考试院(招办)高考录取查询系统及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新生凭我校颁发的录取通知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若不能按时到校报到的考生须向我校招生就业处申请,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dì】十九条 新生入学【xué】后,我校【xiào】将在三个月内按【àn】国家招【zhāo】生规【guī】定对其进行入【rù】学资格复【fù】查。复【fù】查合格者予以电子注册【cè】,取得学籍【jí】。经复查不合格【gé】者,按教【jiāo】育部有关规定处【chù】理,凡弄虚作假者一【yī】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学历证书颁发:凡学习期满,经我校考试考核合格者,颁【bān】发由教育部【bù】统一注册【cè】的甘【gān】孜职业学【xué】院普通高等学院毕业证【zhèng】书【sh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