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招生章程>普通高考>上海南湖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上海南湖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9:53:13    发布:大【dà】学生【shēng】必备网      纠错

2024年上海南湖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上海南湖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chéng】,主要【yào】包含办学类型、办【bàn】学【xué】层次【cì】、招生计划【huá】、报考条【tiáo】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jīn】、学【xué】校地址等信息【xī】,以下是详细【xì】内容【róng】,希望对大家有【yǒu】所帮助。

2024年上海南湖职业技术学院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秋季统一高考
一、院校全称上海南湖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上海市虹口区三门路661号
三、层次□ 本科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种类院校名称上海南湖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南湖职业技术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上海南湖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lǐng】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shì】是【shì】我【wǒ】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zuò】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xiào】招【zhāo】生日【rì】常工作;招生【shēng】监【jiān】察小【xiǎo】组是我【wǒ】校纪委。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yī】)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de】年度【dù】招生规【guī】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xué】条件【jiàn】,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jì】划编【biān】制及使用情况,科学【xué】、合理地编【biān】制【zhì】学【xué】校本年度分【fèn】省分【fèn】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专业招生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dù】我校分【fèn】省分专业招生【shēng】计划【huá】、高考【kǎo】改革省【shěng】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xiáng】见各省【shěng】级招生主管部【bù】门(以下简称【chēng】省【shěng】级招办)编印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wén】件【jiàn】。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九、专业教学培养使用外语语种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zhōng】国残疾【jí】人联合会印发的【de】《普通高等学校【xiào】招【zhāo】生体【tǐ】检【jiǎn】工作指【zhǐ】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bǔ】充规定为依据【jù】,考【kǎo】生须据实上报【bào】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jiàn】康状况不符合【hé】专业【yè】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zhào】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shēng】管【guǎn】理【lǐ】规【guī】定》和本校学籍【jí】管【guǎn】理相关规定处理【lǐ】。
十一、录取规则

(一)我校认可【kě】教育部和各省【shěng】级招办【bàn】根据教育部【bù】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加分政策。我校原则【zé】上认可考生具【jù】备的所有加【jiā】分【fèn】项中最【zuì】高【gāo】分一【yī】项(不累计),且最高【gāo】不超过20分。

(二)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shì】(秋季【jì】统一高【gāo】考【kǎo】)成绩【jì】录取的规则:

1. 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首轮平行志愿报考我【wǒ】校的生【shēng】源按当地确【què】定的投档原【yuán】则【zé】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jìn】行投档【dàng】。具体的投档比例【lì】由我校根【gēn】据各省市【shì】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实行平【píng】行志愿投档的批【pī】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bú】超过105%,不【bú】实【shí】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zé】上投【tóu】档比例不超过【guò】120%。

2. 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zhì】愿优先【xiān】原则和各专【zhuān】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jìn】行【háng】专业录取;专业志【zhì】愿间不设级差分【fèn】。

3. 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4. 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zhuān】业志愿、符【fú】合条件且愿意服【fú】从所【suǒ】有【yǒu】专【zhuān】业调剂的【de】考【kǎo】生将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tuì】档。

5. 录取【qǔ】过程中若【ruò】出现考生同分,则依【yī】次、逐项【xiàng】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高【gāo】低进【jìn】行【háng】择优录取。

(三)首轮平行志愿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实行平【píng】行志愿【yuàn】投档的批次按征集平行志愿考【kǎo】生【shēng】人数不超过招【zhāo】生【shēng】计划剩余数的【de】105%进行投档【dàng】,不实行平行【háng】志愿投档【dàng】的批次按【àn】非第【dì】一志愿(包括征集【jí】志愿)考生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shù】的120%进行投档;若生源仍【réng】不足,我校可以将【jiāng】剩余的【de】招生计划调配【pèi】至生源充【chōng】足的省市【shì】安排【pái】录取。

(四)高考改【gǎi】革有关省市的录取【qǔ】规则和程序以【yǐ】当【dāng】地省级招办规【guī】定为准。

十二、收费标准学费标准高职教育一般专业每生每【měi】学【xué】年7500元【yuán】(沪价行【háng】[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不超过【guò】1200元(沪【hù】价费[2003]56号、沪财【cái】预[2003]93号【hào】)
十三、资助政策我校认真【zhēn】执行国家和【hé】上海市【shì】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tíng】经济困难【nán】学生可【kě】通过【guò】“绿色【sè】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hòu】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jiǎng】学金【jīn】、国家励志奖【jiǎng】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jiā】助学金、国家助【zhù】学贷款、勤【qín】工助学岗位、特殊【shū】困【kùn】难补助和学【xué】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shè】立【lì】综合奖学金和【hé】单项奖学金。我校承诺【nuò】: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xué】生不因家庭经济【jì】困难【nán】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zhào】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qiū】季【jì】统【tǒng】一【yī】高考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wěi】监督【dū】。

举报电【diàn】话:021-31236158转01709(工作日8:30至15:30)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xiào】官网:https://www.shnhvtc.edu.cn

学校招生办官【guān】网:https://nhzs.shnhvtc.edu.cn

学校微信公众号:shnhvtc

咨询电【diàn】话:021-55382487、021-31236158转15106(工作日【rì】8:30至【zhì】15:30)

十六、其他须知本章程由上海南湖职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