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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重庆工信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gèng】新:2024-9-21 16:37:20    发【fā】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重庆工信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重庆工信职业学【xué】院招生章程【chéng】,主要包【bāo】含【hán】办学类型、办【bàn】学【xué】层次、招生计【jì】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学校【xiào】地址等信息,以【yǐ】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yǒu】所帮助。

重庆工信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rén】民共和国教育法》、《中【zhōng】华人民【mín】共和【hé】国【guó】高等【děng】教育【yù】法》、《重庆工信【xìn】职业学院章程》和教育【yù】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dìng】,结合重【chóng】庆工信【xìn】职业学院实际【jì】情况,特制定本【běn】章程。

第二【èr】条【tiáo】   本章程适用于重庆工信【xìn】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专科【kē】(高职【zhí】)招【zhāo】生工作。

第三条   组织机构与【yǔ】常【cháng】设机构:学院成立招生【shēng】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院招生工【gōng】作【zuò】的领导、研究【jiū】和制定学院普【pǔ】通全日制高校招生【shēng】工作的政策【cè】和规【guī】定,确【què】定招生【shēng】计划,讨论【lùn】和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chóng】大【dà】事宜。常设机构:学【xué】院招生【shēng】就业处是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dì】四条   学【xué】校全称【chēng】:重【chóng】庆工信职业学院【yuàn】(学校标识码:4150014766)

第五条   办学【xué】地点:渝中校区: 重庆市渝中区化【huà】龙桥交农村360号【hào】(邮政【zhèng】编码【mǎ】:400043),长【zhǎng】寿校区:重庆市【shì】长【zhǎng】寿区北城【chéng】大道2020号(邮编:401233),沙坪坝校区:重庆【qìng】市沙坪坝区张家湾50号【hào】(邮政编码:400037)。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全【quán】日制【zhì】普通【tōng】高【gāo】等职业教育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tiáo】   上【shàng】级【jí】行政主管部门:重庆市【shì】经济和信息化委【wěi】员会。

第十条   学【xué】院简介:学【xué】院始建于1984年,是一所【suǒ】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jiāo】育部备案成【chéng】为独【dú】立【lì】设置的全日制综合类工【gōng】科公办【bàn】普【pǔ】通高等职【zhí】业院校。全【quán】校现有教职工549人,现开【kāi】设有智能控【kòng】制技术、工业设【shè】计、汽车【chē】检测与维【wéi】修技术、城市轨【guǐ】道交通供配电技术、高【gāo】速铁路综合维修技术、铁道信号自动控制、数字媒体技术、大【dà】数据技术、智能建造技术、药品生物技术、会计信息管理、供应【yīng】链运营、铁道交通运营管【guǎn】理、动车组检修技【jì】术、药品【pǐn】质量与安全、药【yào】品【pǐn】生产【chǎn】技术、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汽【qì】车智能技【jì】术【shù】、软件技术、铁道机【jī】车【chē】运【yùn】用与维护【hù】等20个【gè】专业。学院现有渝中、长寿【shòu】和沙坪坝校区【qū】三个【gè】校区,交通十分便利。

学院现占地833亩,校舍总【zǒng】建筑面积26万平米,设施齐全,可容纳在校【xiào】学生1万【wàn】余人【rén】。学院有实【shí】训实验室【shì】90余【yú】间,校外实训基地40余【yú】个,纸质图10万余册,电子图书500余万册。

第三章【zhāng】  招生对【duì】象【xiàng】、招生专业、计划数及【jí】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招【zhāo】生专【zhuān】业、计【jì】划数及收费标准:

1.招生对象: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

2.具体【tǐ】招生【shēng】专业及计划数以重【chóng】庆市教委公布的【de】招【zhāo】生专业及计划数为准。

3.收费及公示:①各专业学费标准6250~7300元【yuán】/生.年;②住【zhù】宿费1000~800元/年(6~8人,具体收费以学生【shēng】居住的寝【qǐn】室类别为【wéi】准)。详细【xì】收费【fèi】标【biāo】准【zhǔn】最终以重庆【qìng】市价格主管部门审批为准。

4.退费管理规定: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二条   新生录取【qǔ】工作将【jiāng】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gōng】开【kāi】透明的原则,坚【jiān】持德智【zhì】体美劳全面考核【hé】、综合评价【jià】、择优【yōu】录取【qǔ】新生。具体录【lù】取规则如下:

1.男女生比例:我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2.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各专业不【bú】限【xiàn】制外语语种,入【rù】学【xué】后【hòu】公共外语统一为【wéi】英语。

3.录取体检【jiǎn】标准:我校按教育部、卫生部【bù】和中【zhōng】国残疾【jí】人【rén】联【lián】合会制定的【de】《普通高等学院招【zhāo】生体检工作指【zhǐ】导意见》执行。

4. 投档根据各【gè】省市教育【yù】考试机构制定的规则执【zhí】行,学校根据情况合理【lǐ】确定投【tóu】档比例,对于【yú】一次投档未完成的招生计【jì】划,学校根据各省【shěng】市【shì】规定,录取【qǔ】非【fēi】第【dì】一【yī】志愿考生或参加征集志愿。

5. 对进档需要学校进行专业安排【pái】的考生的录取办法为:按照专【zhuān】业志愿优【yōu】先原则从高【gāo】分到低分安【ān】排专业【yè】;投档分数相同时,依【yī】次比【bǐ】较【jiào】语文、数学、外【wài】语【yǔ】单科科【kē】目成【chéng】绩,从高【gāo】到低安排专业。对报考的专业【yè】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xué】校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对报【bào】考的【de】专业计划已满【mǎn】且不愿意服从【cóng】专业调剂的考生【shēng】则【zé】作【zuò】退【tuì】档处理。

6.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无。

7.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有无分数级差要求:无。

8.加降分要求:对于报考我校且符合国家及各【gè】省(自【zì】治【zhì】区、直辖市)规【guī】定【dìng】的加分和降【jiàng】分条件的【de】进档考生,按加分或【huò】降分后【hòu】的总成绩降【jiàng】序排【pái】列,从高分到低分择【zé】优录【lù】取。

第五章 入学及复查复测

第【dì】十三条【tiáo】 依【yī】据教育部相关【guān】规定,新生未经同意逾期不【bú】报到【dào】者,视为【wéi】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tiáo】 新生入学后【hòu】,学校在三个【gè】月【yuè】内按【àn】照招生规定【dìng】进行复查。经过注【zhù】册后复查合格,即取得学籍。复查不符合招【zhāo】生条【tiáo】件者【zhě】,由学【xué】校区别【bié】情况予以【yǐ】处理,直到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徇私【sī】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学【xué】籍【jí】,予以【yǐ】退回。情节恶劣的,须请有关部【bù】门【mén】查究。

第【dì】十五条 新生进行体检复【fù】查患有疾病者【zhě】,经【jīng】医疗【liáo】单位证明【míng】,短期治疗可达到健康【kāng】标准的【de】,本人【rén】申请,由学校批准,可准许保留入【rù】学【xué】资格一【yī】年【nián】,并应回家医疗。保留入学资格的【de】学生,必须在下学年【nián】开学前向学校申请入学【xué】,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学校复【fù】查合格,方可重新办【bàn】理入学手【shǒu】续。复查【chá】不合格或逾期【qī】不办理【lǐ】入学手续者,取【qǔ】消入学【xué】资【zī】格【gé】。

第十六条 在校期间,一经发现并查实在高考报【bào】名、考试【shì】、录取等环节中弄虚作假者,学校将依据国【guó】家相关【guān】法律【lǜ】法【fǎ】规进行处理。

第六章  其它

第十七条    学历证书发放:学生在规定年【nián】限内修【xiū】完教学【xué】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jì】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guó】家承认、经【jīng】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qìng】工信职业【yè】学院普【pǔ】通【tōng】专科毕业证书【shū】。

第十八条    奖助学金

1.国【guó】家奖学金:每学【xué】年按国【guó】家相关【guān】规定评【píng】定一次,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jiā】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rén】,国家助学【xué】金一等【děng】4500元/人,二等3300元【yuán】/人,三等2500元【yuán】/人。

2.学校奖学金:每学年按国家相关规定评定一次

一等1500元/人,二等1000元/人,三等500元/人。

3.其他校内【nèi】奖助学金:校内【nèi】助学金、校内【nèi】临时困难补助、校内学费减【jiǎn】免等【děng】。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zhù】学贷款【kuǎn】、国家助学金【jīn】、建档立卡学【xué】生资【zī】助、社会助学金【jīn】、特困【kùn】补【bǔ】助和参加勤工助学活【huó】动等,保障【zhàng】家庭经济困难【nán】学【xué】生顺利完成学业【yè】。

第十九条    监督机制【zhì】:学校招生就【jiù】业处按照“严格程【chéng】序,加强管理,接受【shòu】监督”的原则,做到公平【píng】、公正、公开地选拔人才【cái】,学【xué】校纪检【jiǎn】监察【chá】部【bù】门【mén】全程【chéng】参与和监督学校整【zhěng】个招【zhāo】生工【gōng】作,监督【dū】电话023-87651045。

第二十条    我校从来不委【wěi】托任何单【dān】位【wèi】和【hé】个人代【dài】办招【zhāo】生事宜,有关招生录【lù】取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就业处【chù】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bú】负【fù】责。

第【dì】二十一条  招生信【xìn】息【xī】网址:https://www.cqiivc.com/

新生入学地址【zhǐ】:长寿校【xiào】区,重庆市长寿区北【běi】城大【dà】道2020号(邮编:401233)。

联【lián】系【xì】电话:023-87651001、87651002 、87651003

电子邮件:cqgxzy_zb@163.com。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shí】二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工信【xìn】职业学院招生【shēng】就业【yè】处负【fù】责解释。

第【dì】二【èr】十三【sān】条   本章程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guī】章和上级【jí】有关政策变【biàn】化,以变化后的【de】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