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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2 10:58:13    发布【bù】:大学生必【bì】备网

2024年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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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hé】国【guó】教育法》《中华人民【mín】共和【hé】国高【gāo】等教育法》《教【jiāo】育部关【guān】于【yú】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shēng】工作的【de】通知》(教学〔2024〕2号)和教育部【bù】相关规定,结合我【wǒ】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chéng】适用于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专【zhuān】科【kē】招【zhāo】生工作【zuò】。

第【dì】二【èr】条 学校招【zhāo】生【shēng】工作【zuò】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xuǎn】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de】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4754河南省招生代码:6367

第五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六条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 学制:三年

第九条 招生对象:面向全国招收符合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míng】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已【yǐ】通过【guò】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shōu】中【zhōng】等职业【yè】学校【xiào】毕业生(对口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其他政策按照国【guó】家【jiā】教育部及生源地【dì】的有关文件精【jīng】神执行【háng】。

第十条 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英语

第十一条 学历证书颁发标准及【jí】名【míng】称【chēng】: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学校颁发教育部【bù】统一电子【zǐ】注册【cè】的全国【guó】普【pǔ】通【tōng】高等教育郑州【zhōu】医药健康职业学院专科毕业

第十二条 学校简介:

郑州医药【yào】健康【kāng】职业【yè】学院是经【jīng】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yù】部备案的【de】一所全日制医药类普通【tōng】高等专科院校。学【xué】校地处岐【qí】黄文【wén】化发【fā】源地,目前设有护理学院、康养学院【yuàn】、药学院、检验学院【yuàn】、口腔学院【yuàn】、管理信息【xī】学院【yuàn】、马克【kè】思主义学院和【hé】公共基础部、基础医【yī】学部、中专部等11个二级学院(部),开设涵盖医药卫生、食品药品与粮食、电子与信息、财经商贸、公共管理与服务类等类别的37个专业及方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gōng】作领导【dǎo】小组,负责制定招生工作【zuò】的【de】政策和规【guī】定,研【yán】究和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下【xià】设招生办【bàn】公【gōng】室,作为招生工作的常设机【jī】构,具体负【fù】责学校【xiào】招生的日常工作【zuò】。学【xué】校【xiào】成【chéng】立招生工作监督检查领导小组【zǔ】,负【fù】责监督招生工【gōng】作中的各【gè】项【xiàng】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dì】十四条 我校认真贯【guàn】彻落实招生计划审批【pī】程序【xù】,经学【xué】校党委【wěi】集中【zhōng】研【yán】究确定当年【nián】各专【zhuān】业招生计【jì】划【huá】,并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审批【pī】。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zhí】辖市【shì】)的【de】招【zhāo】生专业及其计划,以各省(自【zì】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公布结果为准,通过【guò】学校的招生简章、网站【zhàn】、微信【xìn】公众【zhòng】号等【děng】形式向社会【huì】公布,并接受相【xiàng】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录取【qǔ】工作在【zài】各省(自治区【qū】、直辖市)招生委员会【huì】统一【yī】组织下【xià】进【jìn】行,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de】规【guī】定【dìng】,实行计算机远程网【wǎng】上录【lù】取,录取结果通【tōng】过上级招生【shēng】主管【guǎn】部【bù】门官方网站及我校网站公布。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

(一)以【yǐ】高【gāo】考成绩为依据,以普通高中【zhōng】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sù】质评价【jià】情况为【wéi】重要参考,实【shí】行“分【fèn】数优先”的【de】原则,即在填报我【wǒ】校志愿并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优先【xiān】满足高分考生的【de】专业志【zhì】愿,投档成绩相同【tóng】时【shí】,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chéng】绩【jì】依次排【pái】序综合考虑安【ān】排【pái】专业。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wú】法满足时,若服从【cóng】专【zhuān】业调【diào】剂【jì】,则调剂到【dào】我校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计划专【zhuān】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后,未完成的计【jì】划,按【àn】照教育部和各省【shěng】级【jí】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dìng】重新【xīn】征【zhēng】集志愿。

(二)预留【liú】计【jì】划:学校将不超过招生【shēng】计【jì】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同分【fèn】数考生【shēng】的录【lù】取及生源质量调控。预留【liú】计划【huá】调配使用须经学校招生工作【zuò】领【lǐng】导小【xiǎo】组集体研究决【jué】定。

(三)加、降分政策按照国家及各省(自治区)规定执行。

(四)各招生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五)学【xué】校执【zhí】行教育部、卫生部【bù】、中国【guó】残疾人联【lián】合会印发【fā】的《普通【tōng】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体【tǐ】检标准【zhǔn】,医学类、药学类【lèi】专业限招【zhāo】色盲、色弱及听力不【bú】合【hé】格考生。

第十七条 以下情况学【xué】校【xiào】可予以退【tuì】档【dàng】:思想政治【zhì】品德考核【hé】不合格【gé】者;所报考专业【yè】已满且不服【fú】从专业调剂者;体检不符合录取【qǔ】要求者【zhě】;分数低于所有专业均无【wú】法满足者【zhě】;不符合专业要【yào】求条【tiáo】件者;高考诚【chéng】信【xìn】档案有不良记录者。

第六章 新生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

第十八条【tiáo】 考生【shēng】被【bèi】录【lù】取后按照录取通知书内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校报【bào】到。

第十九【jiǔ】条 新生报到入学后学【xué】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gé】者【zhě】,学校视不同情【qíng】况予以相【xiàng】应处理。凡【fán】弄虚作假【jiǎ】者一律【lǜ】取【qǔ】消其入【rù】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贷政策

我【wǒ】校按照河【hé】南省教育厅、财政【zhèng】厅、发【fā】展改革委员会等【děng】物价部门批【pī】准的收【shōu】费标【biāo】准进行收费。

第二十条 学费

(一)健康管理、婴【yīng】幼儿托【tuō】育服【fú】务与管【guǎn】理、中医养生【shēng】保健、药物制剂技【jì】术、医学检验技术、医疗器械【xiè】维护与管理【lǐ】、口【kǒu】腔医学【xué】技【jì】术、口腔卫生保健、计算机【jī】应用技术、大数据【jù】与会计以上10个专业学费【fèi】14000元/生·年【nián】。

(二)药学、护理及【jí】护理六个方向,包含母婴护理方向、社区护理方【fāng】向、口腔护理方向、康【kāng】复护【hù】理方向、ICU护理方向、老【lǎo】年【nián】护理方向、康复【fù】治疗技术及康【kāng】复两个【gè】方【fāng】向,心肺康复【fù】方【fāng】向、盆底康【kāng】复方向、以上【shàng】11个【gè】专业学费13000元/生·年。

(三)医【yī】学影像技术、现【xiàn】代家政服务【wù】与管【guǎn】理、中医康复技术、老【lǎo】年保健【jiàn】与【yǔ】管理、社区康【kāng】复、中药学、中药制药、药品生产技术、药品【pǐn】经营与管理、食品营养与健【jiàn】康、市【shì】场营销、大数据技【jì】术、软件技【jì】术【shù】、数【shù】字媒【méi】体【tǐ】技术、网络营销与直播【bō】电商,以上15个专【zhuān】业学费12000元/生·年。

(四)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9600元/生·年。

(五)住宿费标准:1500元/生·年。

(六)教材费按照学年预收(教材【cái】预【yù】收费1000元/生·年),并在【zài】学【xué】年结束【shù】时,按实【shí】际发生的【de】费用据实结算,多退少补【bǔ】。

第二十一条 奖助贷政策

(一)有条件地减免学费

1.学【xué】校每【měi】年提供一【yī】定的【de】免学费名【míng】额,用于资助家庭特别贫困、品学兼优【yōu】、成绩特别【bié】优异的学生。

(二)国家奖、助、贷

1.国家奖学【xué】金:奖励纳入全国【guó】招生计划【huá】内的特别【bié】优秀的全日制专科在校生【shēng】,8000元/生【shēng】·年【nián】,颁发荣誉证书【shū】。

2.国家励志奖学【xué】金【jīn】:奖励【lì】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jiā】庭经济困【kùn】难全日【rì】制专科在校生,5000元【yuán】/生·年,颁发荣誉证书。

3.国家助学金:资助纳入全国招【zhāo】生计【jì】划内的家庭经济困【kùn】难全【quán】日制专科在校生,平均资助标【biāo】准为3300元/生·年,具【jù】体标准由学校在2000—4500元【yuán】/生·年范围内分2—3档确定。全日制在校【xiào】退【tuì】役士【shì】兵【bīng】学生全部享【xiǎng】受国家【jiā】助学金,资【zī】助标【biāo】准【zhǔn】为3300元【yuán】/生·年。

4.国【guó】家助学【xué】贷款:包括【kuò】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hé】生源地信用助学贷【dài】款,最【zuì】高可申请16000元/生【shēng】·年,学生在校期【qī】间的利【lì】息由国【guó】家财政支【zhī】付。

5.服兵役【yì】学费资【zī】助:自主【zhǔ】择业【yè】的退役士兵【bīng】,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jiǎn】免【miǎn】,减【jiǎn】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fèi】标准执行,最高16000元/生·年;学生【shēng】在校或【huò】毕业后【hòu】应【yīng】征入伍【wǔ】,可申请【qǐng】学【xué】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最高16000元/生·年。

(三)校内资助

1.学校【xiào】奖学【xué】金【jīn】:学校【xiào】设立专项奖学【xué】金【jīn】奖【jiǎng】励品学【xué】兼优学生,一等奖学金1000元,二等奖学金【jīn】800元,三等奖学金500元。

2.勤【qín】工助学:学校【xiào】专门设立学【xué】生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gǎng】,帮【bāng】助学生在校期【qī】间改【gǎi】善学习和生【shēng】活条【tiáo】件【jiàn】。

3.新生【shēng】入学“绿色【sè】通道【dào】”:家庭经济特别【bié】困难的新生【shēng】如暂时筹集不齐学【xué】费和住【zhù】宿费,可【kě】在开学报到时【shí】,通过【guò】“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shǒu】续。入学后,根【gēn】据【jù】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dìng】,采取不同【tóng】措施给【gěi】予资助。

4.具体资助办法按《郑州医药健康【kāng】职业学院新生【shēng】入学“绿色通【tōng】道”实施办法》《郑州医药健【jiàn】康职业学院优【yōu】秀学生【shēng】奖学金评【píng】选办【bàn】法【fǎ】》《郑州【zhōu】医【yī】药健【jiàn】康职业学院学【xué】生学费减免管理办法(修【xiū】订)》等规【guī】定【dìng】执行。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超化新区创业大道3号

邮编:452385

联系电话:0371-69256666/61039999

邮箱:zsjyc@zzyyedu.com

网址:http://www.zzyyedu.com

官方QQ群:118379987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以【yǐ】国家法律法【fǎ】规、规章和上级有【yǒu】关政策为依据,本章程若有与国【guó】家【jiā】有【yǒu】关【guān】政【zhèng】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jiā】和【hé】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dìng】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běn】章程【chéng】自河南省【shěng】教育厅【tīng】批准备案【àn】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