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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更新:2024-9-21 17:38:59    发布:大学生【shēng】必备网      纠错

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录取【qǔ】规则,以下是详细【xì】内容,供大家参【cān】考,如有【yǒu】变【biàn】动,以学【xué】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招工作坚【jiān】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de】原则,采取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zé】优录【lù】取。

第十一条  学校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第十【shí】二【èr】条  学校专科层次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jì】划招生属【shǔ】国【guó】家发改委【wěi】、教育部、财政部等部门面【miàn】向【xiàng】县级及县级以【yǐ】下免费【fèi】定向培养的医学生,录取后【hòu】持录取通知与当地相关部门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面【miàn】向农【nóng】牧区【qū】高【gāo】中起点专科层次【cì】医学【xué】教育招生经自治区人民政【zhèng】府【fǔ】同意由【yóu】自治区卫生【shēng】健康【kāng】委员会、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tīng】、自【zì】治【zhì】区编办等部【bù】门为全区乡镇及以下【xià】培养相应专【zhuān】业技术技能的实用型医学【xué】人才【cái】的计划【huá】,录取后持录取通知书与当地相关【guān】部门签订《定向就【jiù】业协议【yì】书》。

第十三条  进【jìn】档考生在思想【xiǎng】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格检【jiǎn】查合格的【de】情【qíng】况下,采【cǎi】用“平行志愿”方式投档,录取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根据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顺序进行专业录取。当高考成绩总【zǒng】分相当【dāng】的情况下,按照各省、市、区确定的录【lù】取规则【zé】执行;没有【yǒu】规定的【de】省、市、区,文史类按【àn】照语【yǔ】文、文综、数学排序,理工类按照数学、理综、语文排序。

在高考【kǎo】综合改革省【shěng】(自治区、直【zhí】辖市)对【duì】选考科目要求为【wéi】“物理”的专业参【cān】考的相关科目高考成【chéng】绩顺序依次为数学【xué】、语文、外语、物理;选考【kǎo】科目为其他类型的专业依次【cì】参【cān】考为【wéi】数【shù】学【xué】、语文【wén】、外语成绩。

所有专业志【zhì】愿都【dōu】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按分【fèn】数和【hé】空缺专业代码依【yī】次调剂【jì】。所有【yǒu】专业志愿都【dōu】无法满足【zú】又不服【fú】从调剂的考生【shēng】,作退档处理【lǐ】。

第十四条  对于享受各【gè】种增加分【fèn】数投【tóu】档【dàng】优惠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和各【gè】省(自治【zhì】区、直辖市)招生【shēng】工作文件【jiàn】规定执行【háng】。

第十五条【tiáo】  对高职(专科)学生【shēng】的专升本【běn】情况,按当年国家、自【zì】治区【qū】有关政策和我【wǒ】校的相关规【guī】定执行【háng】。

第十六【liù】条  体检标准参【cān】照教育【yù】部、原卫生【shēng】部颁布的《普【pǔ】通高校招【zhāo】生【shēng】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dìng】执行。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轻度色觉异常(俗称【chēng】色弱)、色觉异常【cháng】II度(俗称色盲)、不【bú】能准确【què】识别红【hóng】、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rèn】何【hé】一种颜色【sè】的导线、按【àn】键【jiàn】、信号灯、几何图形【xíng】者。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不宜报考:

1.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shù】大于800度的【de】,或一眼失【shī】明另一眼【yǎn】矫正到4.8镜片度【dù】数大【dà】于【yú】400度的不宜【yí】就读医学类专业。

2.两【liǎng】耳听【tīng】力均在3米【mǐ】以内【nèi】,或一耳【ěr】听力【lì】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就【jiù】读医学专业。

3.斜视、嗅觉迟钝、口吃不宜就读医学类专业。

第十七条  因医学类各专业学习和【hé】就【jiù】业的特殊性,要求考【kǎo】生在符合国家《普通【tōng】高等学校招生体检【jiǎn】工作指【zhǐ】导意见》的前【qián】提下,身体有畸形影响【xiǎng】专业学习的【de】考【kǎo】生建议慎重报考【kǎ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