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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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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海南科【kē】技职【zhí】业大学录【lù】取规则,主要包含【hán】投档比例、专业分【fèn】配、调【diào】剂规则、身【shēn】体要求【qiú】等信息,以下是【shì】详细内容,供【gòng】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xī】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录取工作在各省招生机构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

第十七条  学校招收学生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八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de】要求,学校执【zhí】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tǐ】检工【gōng】作指导【dǎo】意见》和【hé】《GB 30035-2021 船员【yuán】健康【kāng】检查要求》及有关补充规定。在考生【shēng】综【zōng】合【hé】素质【zhì】评价中【zhōng】对于【yú】被认定为思【sī】想品【pǐn】德【dé】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学校可不予录取。

第十九条  学校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二十条  学校申【shēn】请调【diào】阅考生档案【àn】的比例一【yī】般【bān】为120%;艺术类【lèi】由生源所【suǒ】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gāo】校招生【shēng】工作办公室提供考【kǎo】生调档名单。

第二十一条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de】考生,为保证生源质量【liàng】,体现考生权益平等的原则,在第一志愿未满【mǎn】的情【qíng】况下,择优录取非第一志【zhì】愿考生。无志【zhì】愿分【fèn】数【shù】级差。实行【háng】高校考【kǎo】试【shì】招生综合改革【gé】的【de】省(市、区),按【àn】该省(市、区【qū】)投档规则【zé】,择优录取,招生专【zhuān】业【yè】选考【kǎo】科目要求见生源省(市、区)教育考【kǎo】试院公布。

第二十二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

1.对【duì】进档考生,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照【zhào】投档成绩从高分到【dào】低分【fèn】择【zé】优录取。

2.对第一专业【yè】志愿【yuàn】不【bú】能满足的考生,按照其第二【èr】专业【yè】志愿录取【qǔ】,仍不能【néng】满足的按照【zhào】其第三志愿录取,以此类【lèi】推,录满为止【zhǐ】。任何单【dān】位和个人向考生承诺优先录【lù】取无效。

3.实行“平行志愿”录【lù】取的省份,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zé】录【lù】取。任【rèn】何单位和个人向考生承【chéng】诺优先【xiān】录取无效。

4.当【dāng】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yuàn】均不能满【mǎn】足时【shí】,服从专业调剂的考【kǎo】生,将其安排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yè】;若不服从【cóng】专业调剂【jì】,做退【tuì】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  学【xué】校艺【yì】术类【lèi】录取【qǔ】专业成绩使用各省【shěng】联考成【chéng】绩,录取时按照各省招生考【kǎo】试院文化分和专【zhuān】业【yè】分具体【tǐ】要求的比例之和【hé】排序从高到【dào】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jìn】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xiào】将视【shì】不同情况予【yǔ】以【yǐ】处理,直至取【qǔ】消【xiāo】入学资格。凡发现弄【nòng】虚作假【jiǎ】者,取消其入学【xué】资格。

第二十五条  学校【xiào】录取考生【shēng】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bù】、卫【wèi】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de】《普通【tōng】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tīng】卫【wèi】生部办公厅关于【yú】普通高等【děng】学【xué】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tǐ】检查【chá】取【qǔ】消【xiāo】乙肝【gān】项目检测有关【guān】问题的【de】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gòu】自理、符合【hé】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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