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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郴州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新:2024-9-21 10:33:07    发布:大学生必备【bèi】网      纠错

2024郴州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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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严格遵循【xún】公【gōng】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德【dé】、智、体、美、劳各方面综合衡量,择【zé】优录取新生。学校录取是在各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根据各省考试院规定设置投档比例,按各省相应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新高考改革省份录【lù】取规则按生源省市有关规定【dìng】执行,须符【fú】合专【zhuān】业(类)选【xuǎn】考科【kē】目要求。

第十七 录取【qǔ】考生的体检标准按【àn】照【zhào】教育部、原卫【wèi】生【shēng】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pǔ】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外【wài】语考试语种不限【xiàn】,学生入校后以英语语种作为外【wài】语【yǔ】安排【pái】教学。

第二九条【tiáo】 认【rèn】可生源【yuán】省份的高考加【jiā】分政【zhèng】策,考生高考成绩外的照顾【gù】加(降)分,可作录取依据,遵循【xún】各生源省份的同分排序【xù】规则。

第二十条 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分数级差,按【àn】投档成绩排序录取,投档成【chéng】绩相【xiàng】同的【de】考生,依据位次顺序【xù】录取,考生【shēng】位次根据【jù】各省【shěng】位次排序原则产生。

第二十一【yī】条【tiáo】 专业志【zhì】愿【yuàn】无分数级差【chà】,专业志【zhì】愿【yuàn】录【lù】取依据分数优先【xiān】、兼顾志愿的原则按学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dī】排序依次录【lù】取【qǔ】。先录取考生的第【dì】一【yī】专业志愿,如第一专业志愿满【mǎn】额【é】按第二专业【yè】志【zhì】愿录取,依此类推。如考生所有【yǒu】专业志【zhì】愿均未满【mǎn】足专业【yè】录取分数要求【qiú】,则【zé】服从调剂的考生在未录【lù】满专业进行调【diào】剂录取,不服从调剂的考证按退档处理。

第二【èr】十二条 按志【zhì】愿投档后,本省考【kǎo】生应在规定【dìng】的时间内与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进行【háng】有【yǒu】效【xiào】沟通,并【bìng】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录取结束后不再退档【dà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