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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绥化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新:2024-9-21 18:45:13    发布:大学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绥化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wén】为大【dà】家整理的是【shì】2024绥【suí】化学院录取规则,主【zhǔ】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pèi】、调剂【jì】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yǐ】下【xià】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biàn】动,以【yǐ】学校最新公【gōng】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教【jiāo】育厅核准的年【nián】度招【zhāo】生规模及相关规定,结【jié】合学校实际情【qíng】况编制【zhì】和报送学【xué】校分省、市、自治【zhì】区分专业招【zhāo】生【shēng】计划【huá】,报【bào】教【jiāo】育部审批后向社会公布。学校【xiào】普通高等教育面向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23个省、市、自治【zhì】区【qū】招生,招【zhāo】生【shēng】专业涉及经济【jì】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xué】等8大学【xué】科门类。学校【xiào】听【tīng】障生高等教育面向全【quán】国各省、市、自治区招生。

第十二条  学校的录取工作采用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

第十三条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

普通类专业录取办法。普通类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予以投档【dàng】后,投档【dàng】成【chéng】绩相同【tóng】时按【àn】考生【shēng】的【de】专业志愿次序进【jìn】行录取,专业志愿次序相同时参考相关高考科目成绩进行专业录取(文史类参考【kǎo】科目及顺序【xù】为:语【yǔ】文、外语、文【wén】科【kē】综合、数学;理工类参考科目及顺序【xù】为【wéi】:数【shù】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高考【kǎo】综【zōng】合改革省【shěng】份【fèn】参考科【kē】目及顺序为:语文加数【shù】学之和、外语、首选【xuǎn】科目单科成【chéng】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mù】单科【kē】次高成绩)。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fǎ】。考生高考文【wén】化课【kè】成绩、专业课省级统考成【chéng】绩【jì】均须达到生【shēng】源地省【shěng】(自治区、直辖市)最低录【lù】取【qǔ】控制分数线,按梯度志愿投档的【de】省份,按专业【yè】课成绩【jì】从高到低录【lù】取,专业【yè】课【kè】成【chéng】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jì】从高【gāo】到低录取;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综【zōng】合成绩(综合成绩算法参【cān】照生源【yuán】省份执行)从高【gāo】到【dào】低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成【chéng】绩【jì】从高【gāo】到低录取。考生所在【zài】省份对【duì】录取有特殊规定【dìng】的,按有关规定【dìng】执行。

第【dì】十四条【tiáo】  对【duì】符【fú】合国家政策【cè】,享受加分、降分政【zhèng】策的考【kǎo】生,我校原【yuán】则上按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dìng】加【jiā】分、降分【fèn】提档,但录取时以投档成绩为准。

第十五【wǔ】条  对考【kǎo】生的单科【kē】分数不做具体要求【qiú】。

第十六条  各专业的招【zhāo】生【shēng】对男【nán】女学生的【de】比例不做【zuò】限制。

第十七条  各【gè】专业对考生的【de】外语【yǔ】语种不做【zuò】限制。

第十八条  学校执【zhí】行本年【nián】度教育部颁发的《普通【tōng】高等【děng】学校【xiào】招生【shēng】体检【jiǎn】工【gōng】作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对考【kǎo】生的身体条件不做特殊【shū】要求。

第十九条  学校依据考【kǎo】生投档信息【xī】中的通【tōng】讯地址和联系电话,通过【guò】特快专【zhuān】递向被【bèi】录取考生发【fā】送【sòng】录取通【tōng】知。录取通知书加盖“绥化学院招生录取专用章”方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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