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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新:2024-9-21 22:53:14    发布:大【dà】学生必备网【wǎng】      纠错

2024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wén】为大【dà】家整【zhěng】理的【de】是【shì】2024长春工业大【dà】学【xué】人【rén】文信息学院【yuàn】录取规【guī】则,主要【yào】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yǐ】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xīn】公布的信息【xī】为准。

录取规则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英语专业、商务英语专业【yè】只【zhī】招英语【yǔ】考生;其他【tā】专业【yè】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yǔ】种,学校【xiào】具备英语、日语公共外语【yǔ】教【jiāo】学条件,非【fēi】英语、日语语种考【kǎo】生入学后须选择【zé】其中一门进行课程【chéng】学习

第十条  思想品德考核要求

以生源省份考核结果为准。

第十一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二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国【guó】家【jiā】卫生【shēng】健康【kāng】委员会、中【zhōng】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pǔ】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政策。

2.开设的所有专业均无单科成绩限制。

3.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pī】次,学校调阅考生【shēng】档案的【de】比例【lì】控制在105%以内,最终比例【lì】视各【gè】省生【shēng】源情况而定。如生源省份投档【dàng】比例有特【tè】殊规定,按生源省份投【tóu】档比例【lì】规定执行。

4.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jiàng】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自治【zhì】区【qū】)招生【shēng】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háng】,在专业录【lù】取时按投档分数进行排【pái】序【xù】,优先录取实【shí】考分【fèn】数高的考生【shēng】。

5.专业录【lù】取:对于进档的【de】考【kǎo】生【shēng】,按照“分数优先,遵循【xún】志【zhì】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录取【qǔ】时【shí】各专业之间【jiān】无【wú】分数级差要求。会【huì】计学、财务【wù】管【guǎn】理、法学专业按照招生计划,满额为止;其它专业均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要求【qiú】。如考生所报专【zhuān】业志愿未能录取【qǔ】时,服从专业【yè】调剂【jì】者,将其调剂到未录满的【de】专业,不【bú】服从【cóng】专业【yè】调剂者【zhě】,作退档处理。如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àn】该省录【lù】取原则【zé】进行专业【yè】录取,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高考改革省份考生的录取政策按照各高考改革省份的要求执行。

6.艺术类录【lù】取【qǔ】原则:报考艺术类专业【yè】的【de】考生必须参加所在【zài】省艺术【shù】类【lèi】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证书,同时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kǎo】生所在省确定的【de】录取原则【zé】,录取【qǔ】时按综【zōng】合分从高到低依次【cì】录取。

7.考【kǎo】生等效【xiào】分数相同时,普通类【lèi】考生按单科顺【shùn】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历史【shǐ】组【zǔ】(文史类【lèi】)以【yǐ】语【yǔ】文、外语、数学为顺序【xù】,科目成绩高者【zhě】优先录取;物理组【zǔ】(理工类)以数学、外语【yǔ】、语文【wén】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zhě】优先录取;不分文理【lǐ】类以【yǐ】数学、语【yǔ】文、外语、综合成绩或单科【kē】最高成绩【jì】的【de】选考【kǎo】科目【mù】、单【dān】科次高成绩的【de】选考【kǎo】科【kē】目顺序,科目【mù】成绩高【gāo】者优先录取。艺术【shù】类考生先比较专业课【kè】成绩;若专业课成绩【jì】相【xiàng】同,则比较文化课成绩;若文【wén】化课成绩相【xiàng】同,则按文化课单【dān】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科目顺序为语文【wén】、外语、数学,科【kē】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8. 凡填报本【běn】校志愿的【de】进档【dàng】考生,按规定录取【qǔ】后一律【lǜ】不换【huàn】录、不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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