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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华东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设计学类)

更新:2024-9-21 11:32:36    发【fā】布:大【dà】学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年华东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设计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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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2024年设计学类招生简章

华东师范大学是由国家举办、教育部主管,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重点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是“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gāo】校A类行列,全【quán】面开启【qǐ】扎【zhā】根中国【guó】大地建【jiàn】设一流【liú】大【dà】学的新征【zhēng】程【chéng】,构建卓【zhuó】越育【yù】人、卓【zhuó】越学术、卓越服务融通共进的新发展格局,加快推动全方位系统性育人创新。学校地处上【shàng】海市,已经【jīng】形成“一校两【liǎng】区、联【lián】动发展”的办【bàn】学【xué】格【gé】局,闵【mǐn】行校【xiào】区【qū】位于上海【hǎi】市东川路500号,普陀校区位于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

我校设计学【xué】院位于普陀校区,学院【yuàn】现拥有公共【gòng】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shè】计、产品设计4个【gè】本科专【zhuān】业,其中【zhōng】公共艺术、环境【jìng】设计【jì】、视觉传达【dá】设计为【wéi】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学【xué】院与10余【yú】所海外高【gāo】校开展联合培养“2+2”双【shuāng】学位项【xiàng】目【mù】,覆盖所有本科专【zhuān】业【yè】,学生【shēng】可自愿选择参加。学院设有【yǒu】设计学(学术型硕士【shì】)、艺术设计(艺术专业硕士【shì】)2个硕士点【diǎn】,以及覆盖所有研究生培养方向的中外联合培养艺术专业硕士双学位项目。

一、培养目标

培【péi】养具有国际视野和未【wèi】来【lái】发展眼光的综合能力素质【zhì】与专业素质并【bìng】重【chóng】的高端设【shè】计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一)招生专业

按【àn】照【zhào】设计学类【lèi】大类招生,其中包含4个本【běn】科专业:视觉传【chuán】达设计、公【gōng】共艺术、产品【pǐn】设计、环境设计,含10个培养方向:视觉传达、数码艺术【shù】、动画设计【jì】、插画设计、公【gōng】共【gòng】艺术【shù】设计、影像传播【bō】设计、时【shí】尚设【shè】计【jì】、产【chǎn】品设计、空间与室内【nèi】设计、景观设计。

学制四年,学费13000元/学年,其【qí】中,入选中外【wài】联合培养2+2双学位【wèi】项目学费标【biāo】准按有关【guān】协议要求执【zhí】行。

(二)招生计划

2024年招生计划105人【rén】,拟分【fèn】省招生计划如下(最终以各【gè】省级招【zhāo】生【shēng】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招生省份计划招生省份计划招生省份计划
北京3安徽3广东3
河北2福建4重庆2
山西2江西2四川4
辽宁3山东7贵州2
上海36河南6陕西2
江苏8湖北4

浙江8湖南4

三、报名条件

(一)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及考生高考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工作规定中的高考报名条件。

(二)考生必须参【cān】加高【gāo】考省份【fèn】省级【jí】招【zhāo】生【shēng】考试机构组织【zhī】的2024年美术与设计类省级统【tǒng】考,且省级统【tǒng】考成【chéng】绩达到省级招生考试机【jī】构划定的美术与设【shè】计类录取控制【zhì】分数线。我校录取【qǔ】时使用【yòng】各省美术【shù】与设【shè】计类省级统考成绩【jì】作为专业考试成绩,不再举行校【xiào】考【kǎo】。

(三)考生必须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考【kǎo】,高考【kǎo】文化【huà】成绩(含【hán】政策性加分,下同)须达到【dào】省级【jí】招生【shēng】考试机构划定的美术【shù】与设计类对应的文化【huà】录取控制分数线【xiàn】。

四、投档与录取原则

(一)投档原则

根【gēn】据【jù】教育部艺【yì】术类招生规定,使用省级【jí】统考成【chéng】绩【jì】作【zuò】为专【zhuān】业考试成【chéng】绩的艺术类专【zhuān】业,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yī】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àn】比例合成综合【hé】成绩后实行【háng】平行志愿投档。各省级招生【shēng】考试【shì】机构的艺术类【lèi】综合【hé】成绩折算方【fāng】式会有不同,请考生【shēng】关注所在省【shěng】份【fèn】的相关政策规定。

(二)录取原则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高考志愿填报我校该专业且被【bèi】投【tóu】档到我校的【de】考生,我校按照投档【dàng】成【chéng】绩进行【háng】录取。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cì】比【bǐ】较语【yǔ】文、数学、外【wài】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大类分流

设计学类专业本科招生采用大类招生模式,新生入校后第一周【zhōu】进行专业和方【fāng】向预分流,每个培养方【fāng】向【xiàng】录取人数不超【chāo】过【guò】20人。学【xué】生根据志愿选择相【xiàng】关专业及培养方向,分【fèn】流时重新计算【suàn】综合【hé】分进【jìn】行排序,按专业分流综合分从高【gāo】到低确定就【jiù】读专业和【hé】方向。

专业【yè】分流综合分=(省美术统考专业【yè】成绩÷省美术【shù】统考【kǎo】专业成绩满分【fèn】)×600分+(高考文化成绩【jì】÷高考【kǎo】文化成【chéng】绩【jì】满分)×750分。

六、领导与监督机制

(一)设计学类专【zhuān】业【yè】招【zhāo】生工作【zuò】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dà】事项由学校招生工【gōng】作【zuò】领【lǐng】导小【xiǎo】组集体讨论决定。

(二)设计学类专业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七、联系方式及其他

(一)学校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62232212

学校本科招生网: zsb.ecnu.edu.cn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本科招生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

(二)设计学院

咨询电话:021-62237313、62232742、62233319

设计学院网址:www.design.ecnu.edu.cn

(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电话:021-54344605

监督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四)若教育【yù】部【bù】或有关部门有相关调整,我校将作相【xiàng】应调整。未尽事宜按【àn】教育部或有【yǒu】关部门规定执【zhí】行【háng】。

八、本招生简章由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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